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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


   狭窄的山间小道上,躺了一地的尸体,鲜血迸溅得到处都是,染红了崎岖的地面。

    一身红衣的少年提着滴血的长剑,走到一辆辆推车前。挑开盖子,看向里头。

    只见一匹流光溢彩的霞缎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鲜艳的红色,美得夺目,与他身上被血染红的暗红不一样,这是新娘子才能穿的红色。

    是阎玉魔为叶宁准备做嫁衣的料子。从极远的地方运送而来,花费了大量的财力。

    孟子安心头充满痛苦和恨意,剑尖挑起霞缎,手腕转动几下,顿时霞缎变成一地碎布条。

    他心头终于舒服几分,又去检查其他几车东西。

    全都是血鹰门从别的地方搜刮来的,他依次销毁,销毁不了的,就推入山下,落入谷底。

    终于,他检查到最后一个小车,刚刚挑起盖子,目光顿时怔住。只见那里面,是一个穿着血鹰门衣服的小男孩。只有七八岁,惊恐地蜷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地看着他。

    这应该是刚刚被他杀死的血鹰门弟子中,其中一人的孩子。孟子安抬起手腕,剑尖抵在小男孩的颈侧,下不了手。

    眸光有些恍惚。他憎恨血鹰门,所有血鹰门的弟子都跟他有仇。可这还是个孩子。难道,他连孩子也要杀吗?大魔头,是连孩子也要杀的吗?

    就在他恍惚间,忽然那个孩子从身后掏出手来,扬手撒出一把粉末!

    孟子安下意识地抬手一挡,再看去时,那小孩已经跳出去,跑掉了!

    他抿着唇,手指摩挲着粘腻的剑柄,没有追。

    他累了。杀了三十几个人,他累了。

    宋莹莹就是这时候出现的。

    她穿成了一个村姑,原主上山采药,不小心跌了下来,她便穿过来了。此时,她背着背篓,看着站在山间小道上的血色身影,心肝儿直发颤。

    看书时,她觉得小哥哥真好!人帅心善!哪怕他黑化了,也是个有魅力的小哥哥!

    然而当白纸黑字变为了活生生的人,站在她身前,浑身染血,白皙俊秀的面上也溅了许多血点,靴子几乎被血浸透,站在一地尸体中央朝她看过来,不禁双腿发软!

    看书时获得的那点小心动,荡然无存!

    妈呀!好可怕呀!

    孟子安看了一眼绕过弯道出现在视野里的女孩,只打量了一眼,就收回视线。

    掉头下山。

    江湖人,与普通百姓井水不犯河水。

    “等、等一下!”宋莹莹忍着恐惧,叫住了他。

    如果他就这么走了,她再想出现在他面前,就要花费大工夫了。

    初来乍到,宋莹莹还没想好怎么攻略,只得硬着头皮跑过去,挤出一副求助的样子:“我,我不认路,你能带我下山吗?”

    孟子安顿了顿。他看向山下。

    只有一条下山的路,她顺着这条路走就能下山,为什么要他带?

    他提起长剑,利用没被血迹侵染的地方,看着自己此刻的形象。

    浑身是血,凶恶可怖。

    从前的时候,也常常有年轻的姑娘找借口接近他,但是现在,他明显就是一个歪门邪道的恶徒,她为什么还来搭讪?

    孟子安眉头微动,想起了叶宁。难道,大魔头果然比良善之人更有魅力?她是这样,眼前这个姑娘也是。

    唇角勾起讥讽的弧度,他将长剑搭在宋莹莹的肩上,剑锋抵M.BJzJn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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