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笑非笑:“哟,不是给我买的?别人的衣服?” 周笙笙知道他在想什么,瞥他一眼:“都让你不要想太多了。” “那男人谁啊?”郑寻倚在门边,伸手摸摸大衣袖口,“这衣服挺贵的吧?看看这牌子,奢侈品店里的?” 周笙笙一把拍开他:“别乱摸。” 她回到沙发前,重新拿起笔记本,说:“电饭锅里热着饭,你再吃点吧。酒吧里全是垃圾食品,你管好自己的胃,酒也少喝点。” 郑寻撇嘴:“都有野男人了,你还会管我的死活?” 周笙笙头也不回,搁下一句:“那你就去死好了。” 话题到这里终止了。 郑寻并没真担心周笙笙会和谁好上,对谁动心。他太了解她了,自从十七岁那年她忽然开始变脸,少女心这种事就和她脱节了。 第一次变脸后,她惊慌失措地向他人寻求帮助,可除了他,没有人相信她是周笙笙,他们连听都不仔细听她解释,就武断地认定这是不知哪来的精神病。 镇上的人报警要送她去精神病医院,然后她就跑了。 郑寻一直记得她离开小镇前,背着只破旧不堪、洗得发白的双肩包来敲他家的门:“我要走了,你跟我一起吗?” 他看着那张全然陌生的脸,耳边却是周笙笙的声音,顿了顿,问她:“你去哪?” 她耸耸肩:“浪迹天涯呗。” “那么牛?”他哈哈大笑,毫不迟疑地说,“那你等等我,我收下东西,咱们一起走。” 他没问她为什么走,她也没问他为什么跟他走。 两个孤零零的人结伴同行,这不就跟好莱坞大片似的吗? 有那么几年时间,周笙笙成了叛逆的代言人,染着花花绿绿的头发,抽烟喝酒打架。她偷过东西,进过派出所,反正没人理会她。她的父母在她小的时候离婚了,母亲改嫁去了别的地方,从此杳无音信,而父亲在她初一的时候心脏病突发去世。 她就是一棵孤零零的野草。 郑寻把锅里的猪肝拌饭全部倒进了盆子里,抱在怀里往沙发上一挤。 周笙笙的笔记本上多出了一道长长的墨渍,她扭头凶巴巴地吼了句:“搞毛线啊!” 郑寻咧着嘴笑,哈哈哈,哈哈哈哈。一个不留神,这个暴力女疯子就往他脑门上狠狠一抽,痛到他笑不出来了。 最后他一边缩在沙发角落上与罗密欧排排坐着,一边骂骂咧咧叨逼叨。可潜意识里,他其实是平和而欣慰的。 这样的周笙笙,好过当初那个叛逆到叫人心痛的少女千万倍。 颓废之后,她有了新生,她开始努力生活。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