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赫赫有名的少爷,都纷纷羞红了脸,又忍不住好奇地悄悄打量他。 等见了梅炎之的父母,梅父果然是风度翩翩、儒雅有度,而梅母则丰腴温柔,看着就脾气很好的样子。 而另一边厢,梅母看见了雁翎这样娇美的姑娘,本就心生喜爱,得知了雁翎是梅炎之的同门师妹、如今尚未婚配后,就对她更是热情,拉着她的手殷切地聊起家里长短,甚至还问到了家中情况。 雁翎有点莫名其妙,但看在对方是梅炎之的母亲,也都一一耐心地回答了。聊天中,雁翎才知道,从前的梅家是这一带著名的商贾之家,因为一点缘故,商行拱手让人,但因为家底丰厚,再加之有铺租、田租等收入,即使没有以前风光了,生活也比一般平民好多了,“拮据”这个词是完全不适用于形容他们家的。 雁翎:“……” 所以说,这设定真的没有ooc了吗!摔! 在梅家住了几天,雁翎觉得休息够了,再加上心里也急着去见贺见霜,便向梅家一行人辞行,要前往岳明山了。梅炎之和父母太久没见了,必定会留在这里,所以雁翎也一并与他辞行了。 辞行的时候,梅母似乎有些着急,不断向梅炎之使眼色。 ☆、第52章 雁翎有些好笑。梅母的心思她其实是懂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梅炎之这都二十四了,放在普通人家里,孩子都会打酱油了。武林中人普遍成婚晚一点,但是很多同龄人也都开始婚配了。更何况,梅炎之曾经和尹灵有过婚约,从结下婚约到解除婚约,平白蹉跎了自己儿子的几年光阴。这么多年,自己儿子也没什么要成家立室的苗头,梅母早就心急了。所以,这一次梅炎之居然带了个姑娘回家,她自然就喜上眉梢,简直把雁翎当成儿媳妇来对待了。 所以,梅母其实并不是喜欢自己——恐怕无论梅炎之带谁回来,只要是个过得去的姑娘,她都会喜欢的。 当然了,看得懂梅母的心思是一回事,但是接不接受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雁翎垂眸轻笑,只装作没看懂梅母的眼神。 梅母显然有些遗憾,但是却没有改变对雁翎的态度,可见其风度修养。倒不如说,这几天,梅家的一系列举动,都让雁翎心生欣赏之意。 本想在梅家借一匹马,但不巧的是,最近梅家来了个新的马夫,不慎在喂饲料的时候出了点错,几只马都腹泻腿软,现在唯一能走动的就是一只——毛驴了。 看着那只毛驴的死鱼眼,雁翎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在这里耽搁那么长时间了——梅炎之这次出来探亲,最多两个月便要离开,回去蒿山派。她这个跟出来的人,到时候大多还是要跟着一起离开的。在这里耽搁越久,可以看到贺见霜的时间也就剩下越少了,便拍板决定道:“无所谓了,骑马也是去,骑毛驴也是去,就它了。” 与梅家道别后的那个晚上,雁翎收拾好了行李,把衣服、干粮、碎银等都妥妥当当地收拾好了,系好了带子,准备天一亮便离开。 这个晚上,雁翎也翻来覆去地有些睡不着觉。索性起了床,黑暗的房间对她来说没有任何的妨碍,她能在黑暗中完全清晰地视物,而且已经不再耗费内丹里的月华了——倒不如说,现在的她,使用任何能力,都不必再耗费月华。只要体力充足、没有受伤,内丹便一直是能量满格的,所以,她也不用再大费周章地天天去沐浴月光、储存月华了。 添灯油的仆人已经休息了,雁翎披上了一件衣服,缓步走到了房间的书桌前,轻轻地弹动了一下手指。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一簇绚烂的红色火焰从纤细的指尖处猛地绽放开来,被一团淡金色的圆圆的光芒笼罩着,无声地在半空中燃烧成了一团胖乎乎的火焰,仿佛有生命似的,还会轻微地飘动。 雁翎笑眼弯弯,朝它吹了一口气,这胖乎乎的火焰便好像有灵性一样,自己飘到了烛台上方,停在了烛心上。温暖的烛火亮了起来。 书桌上有些给客人解闷的书籍,雁翎翻了两本看,直到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