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很给面子。 当然,也有她的目的。 ——让岳家的人以后再也不要拿诸如岳珊参加选秀节目晋级六强五强三强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来打扰她。 次次都办庆功宴要她回来的话,她也会很困扰。 温宛往后退了一步,错开了林慧往前伸出来的手。 林慧的手一顿,满是疼惜的脸色顿时僵在脸上。 “我是回来给你们的女儿开庆功宴呢,还是回来听你们数落我的?”温宛没理她,淡声说道:“如果是前者,我们还能好好的坐在一起,吃完这在岳家的最后一顿饭,如果是后者,我觉得我以前听太多了,所以以后都不想再听到,我现在就可以走了。” 温宛这话一出,那几人脸色丕变。 “……什,什么叫最后一顿饭啊?你这孩子……”一直稀泥一样的岳明珠忽然变得强势,林慧有些蒙。 “放肆!”比她更激动的是岳明辉,他高举起手,一个巴掌既快又狠的扇了下来,却被灵活的温宛胖子温宛后退躲了开去,他气得更凶,大喝:“你还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有没有把我们岳家放在眼里?养你那么多年,你就这样顶撞我!” “你给我滚出去!我岳明辉没有你这样的女儿!给我滚!” 这话正中温宛下怀,岳明辉比温宛想象中的更经不得激。本来她还以为至少要和他们掰扯半小时以上呢,谁知道人家一开口就那么不客气。 于是……温宛就听话的滚了…… 走之前,她还同看到温宛忽然硬起来,惊讶得不得了岳珊说:“邹先生让我转达一句话给你,他说你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张嘴连单细胞的草履虫听了都会哭,唱歌故作老练,声音乏善可陈,东施效颦,简直可笑。他让你洗洗睡吧,别三脚猫的唱功拿出来丢人。” 完全根据邹显的原话一字不漏的称述。 说完,毫不意外的看到岳珊气得浑身发抖,俏脸涨红。 其实温宛也觉得邹显那张嘴真的很毒。 …… 出门的时候,听到岳明辉激动的用手猛砸桌子的声音。 还有岳珊激动得音高八百度惊得鸟儿都要飞起来的尖叫。 不知道一个人在家的邹显,看到她这么早回去,会是什么反应,大概又要冷冰冰的开启嘲讽模式了吧,温宛一边想着,伸出手拦了一辆出租。 “回来,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不准走!”不过一会,岳珊从家里冲了出来,那时候温宛已经坐在出租上。 “岳明珠,你给我出来!滚出来!”岳珊猛砸出租车的窗,“给我把话说清楚!谁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谁唱歌草履虫听了都会哭?谁东施效颦?!你给我滚出来说清楚!” 出租车司机看到这一幕,怒了,这是他的车子!砸什么砸呢?砸坏了谁赔? 油门一踩到底,车子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啊!”的一声尖叫后,岳珊被那股冲力带得往前扑了几步,狼狈的跌倒在地。 温宛打开车窗,从车里礼貌的伸手挥了两下,与她道别。 车往前开,后面传来岳珊愤怒的嘶吼:“岳明珠!你给我记住!有本事你就永远不要回来!” “啊啊啊啊啊……” 第28章 向娱乐圈进军(七) 以为邹显已经先回家,出乎温宛预料的是,到家以后发现,家中空空如也,半个活人也没有。 温宛为自己做了晚餐吃掉,运动出了一身的汗,才刚洗完澡走出客厅,八点五十分,邹显回来了。 邹显把温宛叫到训练室,将一页a4的纸打印的歌词递给温宛:“把这首歌唱给我听一下。” 说完便没再看她,从裤兜里面掏出手机,垂头摁了几下。 温宛接过歌词一看,这是陆美怡的《喜欢一个人》,陆美仪在八九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是那个时代,最有影响力的女歌星。她的声音婉约,甜美,犹如情人在耳边低喃,曾是那个年代无数人心目中的梦中情人。可惜红颜命薄,四十岁出头的时候她在国外巡演,因心脏病发骤然离世。人虽不在但余音犹存,她的歌流传下来,至今被广为传唱,奉为经典。 而这首《喜欢一个人》更是经典中的经典,堪称陆美仪的在巅峰时期的呕心沥血之作,据说在创作这首歌的时候陆美仪相爱多年正准备结婚的男友车祸而死,陆美仪伤心欲绝将自己关在家里一个月才有了这首与她平常甜美曲风风格迥异的伤心情歌。 温宛拿着歌词低头看了一会。 “会唱吗?”邹显问。 “会。”温宛点头。 只要是喜欢音乐的人,没有人不会唱这首歌。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