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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节


京城。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是作者收集的关于守孝的资料。(按下面的说法,就是贾敏死了,贾宝玉贾琏以及贾家四春都得服孝九个月。而王子腾和薛姨妈要是死了,贾宝玉与元姐儿却只有五个月的孝期,王熙凤则是九个月。)

    小功:旧时丧服名,五服之第四等。其服以熟麻布制成,视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大功:亦称“大红”。丧服名。用粗熟麻布制做。服期为九个月。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

    缌麻,丧服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服期三月。

    齐衰,“五服”中列位二等,次于斩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断处缉边,缘边部分缝缉整齐,故名“齐衰”。有别于斩衰的毛边。具体服制及穿著时间视与死者关系亲疏而定。服期分三年、一年、九月、五月、三月。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斩衰(,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有三年斩衰之例。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三年丧二十五月毕”)。《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第63章

    王熙凤兄妹跟着王子腾进京城的时候, 元姐儿已经守完了她那母舅孝。不过可能是为了不打眼的缘故, 元姐儿和宝玉都穿着素净料子做的衣裙和襁褓。

    京都偏北,过了中秋天气就开始慢慢的转凉了。十月份末的京城,已经下过第一场冬雪了。穿着新棉花制成的小袄, 元姐儿月初的时候就让人在屋里点了碳。

    暖融融的室内,元姐儿坐在书房的书案前一边练字一边抄各类佛道经书。偶尔抬起头, 便看见宝玉极不老实的呆在不远处的榻上。

    六个月的宝玉不但会翻身,也能在嬷嬷丫头的帮助下靠着软枕坐一会儿了,这两天,宝玉也有了一点从软体动物转向爬行动物的趋势。

    一晃宝玉已经养在元姐儿这里五个月了。半岁大的宝玉现在已经不在夜啼了。元姐儿觉得这跟她时刻让人盯着李嬷嬷的三餐饮食有着极大的关系。

    荣国府的伙食一直不错,奶嬷嬷的伙食又高出众仆人一等。除了一日三餐还可以每日点道汤水。

    然后李嬷嬷就补大发了, 奶水被宝玉吃了,导致宝玉上火, 这才夜夜啼哭不止。

    宝玉并不怎么受重视,一般都是白日请了太医来看诊。虽说夜夜啼哭, 可白日诊脉的时候, 却不会发现什么。

    一来一夜过去了, 未用早膳, 又将自己收拾一番的李嬷嬷再喂宝玉的时候,奶水里也看不出什么来。二一个, 太医也都是看人下菜碟, 虽诊出一二,但发现问题并不大,只以为大户人家娇养太过, 咳嗽一声就当大病治,于是拿了诊金应付了事。

    这一来二去的,应付的应付,不上心的不上心,这才导致宝玉满月前总是夜啼。等搬到元姐儿这里,元姐儿让人时刻注意李嬷嬷饮食,李嬷嬷不敢再胡天海地的乱往嘴里塞了,奶水自然就没问题了。

    再一个宝玉也渐渐的长大,脾胃功能增强,两下里一弄,这才没了夜啼之症。

    不过这种事情便是满府皆知,王夫人也没想过要将孩子抱回去。贾母那里,元姐儿倒是提了一嘴,可贾母却是笑呵呵的说元姐儿是大姑娘了,有姐姐样了,很好,很好,老婆子赏你点啥,你就继续养着去吧。

    于是就在元姐儿心里已经明白这弟弟要砸在她手里的时候,事情就真的跟她想的那般,推不出去了。

    相较于元姐儿可有可无的带着宝玉,司徒砍那里却有些个不高兴。

    李嬷嬷不是他的人,就连宝玉名下的那两个小丫头也不是司徒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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