漪,动作徐徐而优雅。 杨柳没他那个好心性,眸中光影卸去了女子般的柔媚,取而代之的是坚毅和锋利,急不可耐道:“王爷,我今晚接了一个女客,长的……好像迦元。” 话音一落,赢山王抚摸孔雀的手遽然一顿,愕然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你……你说什么?” 杨柳不急不躁,复道:“王爷,今晚我接了个女客,貌似是逍王的随身女侍卫,眉眼里很像迦元。”他顿了顿,懊丧地垂了唇角,“但我不确定是不是她。”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将日复一日的沉静打成了粉碎。赢山王像被坠子扎了一下,蓦然站起身来,负手在鎏金笼里来回踱步。 他深知杨柳不会拿这事玩笑,可他还是有些发懵。质子之期已过,他没有选择重归故土,一方面是因为魏国没他的立足之地,另一方面—— 就是为了寻找失踪的迦元。 从她消失的那一年,直到他成为质子,十几年的光阴,他都在断断续续的寻觅。可过去了这么久,他却连个眉眼相似的人都不曾遇到过。如今……苍天总算开眼了?! 思及此,心口窝嗵嗵地跳动起来,一下一下,没了往日的节奏。 赢山王如梦方醒,顷而踅身看向杨柳,蹙眉抿唇的模样甚是威严,“先去验身,切记不要声张。如果真的是她,就把她给本王带回来,不惜一切代价!” 夜风撩起短竭,飒飒抖动。杨柳得令,拱手道了声:“是。” 赢山王没再接话,仰头凝向没入云彩的圆月。静了久久,他轻启薄唇,声音带着显而易察的颤抖:“这么多年的离散……委实是本王亏欠了她。” 十年如一日,他心里记挂的,唯有公仪迦元一人。 ☆、第七十三章 这天晚上,明明型男在怀,卫夕还是睡的很不踏实。梦里一片迷雾霭霭,看不清山,也看不清水,唯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徘徊在耳畔,缥缈如纱,听不清楚。 醒来的时候牧容已经不知去向,摸摸旁边的被褥,还是温热的。 “嘁,走了也不说声。”卫夕不满的嘟囔一句,掀开锦被下了床。 外头刚泛起鱼肚白,她推开窗户深吸了一口气。清冷的空气直入肺部,甚是新鲜,带着些浓重的潮气。方才的一点小矫情登时烟消云散,这可是逍王府,万一被人发现她和锦衣卫指挥使共睡一个被窝筒子,与谁都不好。 昨夜的缠绵历历在目,她仰眸望天,羞赧的抿了抿唇,但愿今日她和牧容都能有一个好心情。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没多久,她就知道为何这小王爷被赐为“逍王”了—— 这货简直就是一个不干正事的逍遥神嘛! 巳时,逍王又换上了一身常服晃晃悠悠的逛大街去了。这次倒是轻装简出,只带了卫夕一个人随行。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逍王闲庭信步似的走在前头,手里提留着一个鸟笼。大喇喇的阳光照在他欣长的身影上,映的那竹青色的缎面格外盈亮。 然而卫夕却不敢怠慢,机警的跟在他身后,眼神像x光似的扫过周围,生怕冒出形迹可疑的刺客来。 就这样,二人漫无目的的逛了一个时辰,美其名曰:勘查民风。说白了,这逍王像是诚心在溜她。卫夕在心里嘟囔了他千百遍,累到脚丫子发麻时,逍王这尊大神总算肯去茶楼里歇脚了。 叫了壶上好的碧螺春,逍王将鸟笼子放在桌上,吹着口哨逗弄着里头的画眉鸟。卫夕身板笔直的杵在雅间的窗口,眼神时不时的朝外瞥。 “其实你长得不难看。”逍王嘴里遽然冒出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卫夕纳罕地回头看他,“王爷说什么?” 逍王对她的疑问充耳未闻,捏了点瓜子仁儿放在鸟笼中的陶瓷小盅里,自说自话道“但你身为锦衣卫,那就丑死了。” 卫夕:“……” “知道我为什么讨厌锦衣卫吗?” 在她木讷的摇头后,逍王哧哧笑道:“真笨,当然是因为你们坏啊!” 卫夕:“……” “不择手段,唯命是从,毫无原则,冷血无情,行尸走肉,不配为人。”这一串词语从他嘴里说出来特别自然,像是在故事。逍王瞥了眼神色愈发难堪的卫夕,唇角依旧衔着恬适的笑,调侃道:“这些词儿用来形容你们再适合不过了,你说是不是?” 不择手段,冷血无情,前面倒是有那么点意思。可这行尸走肉,不配为人,是不是有点侮辱人了?卫夕早就看出来逍王有意整她,可她没想到这位小王爷对锦衣卫的印象这么不好。 她蹙了下眉头,心里除了火气还有些哭笑不得,朝逍王一拱手,轻描淡写地说道:“王爷,不知是何缘故让您对锦衣卫存在这么大的曲解。” 其实她内心在咆哮:告诉老娘,锦衣卫到底跟你什么怨什么仇!!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