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妹妹不问了,她反而更想说些什么。“咳,那个,你年纪也不小了,看到合适地也谈一谈嘛,像妈说的那样,合适的就谈个几年,差不多就能结婚了。咳,妈说的不会错的。” “我没那个打算。” 临走前他跟郑母告别,说好每半个月回来一次,让她不要担心。郑母满脸的无奈:“你这性子到底像谁?要是你和你大姐中和一下就好了。”一个太过上进不惧生死,一个太过懒散贪生怕死。前者看起来更危险,可长远看有了保命的本事,总能够活下去。后者虽然一时安逸,可往后都没什么能力,遇到危险怎么办?她叹气:“前天的补考又没过,我是真不知道她到底在读什么书。”那书她也看过,只要花时间认真背就能考好的,可大女儿偏偏补考三次了,就是卡在那一门,你说气人不气人? “姐是不是谈恋爱了?” “你也看出来了?”郑母又愁了:“就她傻,以为别人都看不出来呢。算了这事儿我记在心里呢,不会让她被人蒙骗了去的。”大女儿以前还算精明的呀,怎么现在这么固执?如果不看着点,还真有可能被人骗了。 俞蘅就去学校了,先办理了毕业手续,再拿着证件和材料去军部报道,正式入驻女兵营地。入营之后,新的训练课程也提上日程,关于变异人的最新消息不停地从外面传进来,军部总是第一手接到消息的地方,然后及时调整训练项目。 新的课程中,近身格斗术和枪术是比较重要的课程,比在战斗学校学得更加复杂和精细。如果说学校里还是打基础,在营里就是真正地玩命了。 他半个月回家一次,只有一天假,见过亲人后就去图书馆背书,每一次都能遇上曾明焕。说起曾明焕,那一日看见他骤然拿出汽油来,虽然当场不敢问,等他们安全回安全区后对方还是忍不住问了。然后被他催眠,改动了那段记忆,变成是驾驶室里本来就放着的东西。 在那之后,他仍然总是来找他,去图书馆每次都能遇见,至于告白——拒绝几次都没有用,俞蘅很佩服这样的人,坚持不变又有分寸,实在无法生出恶感。 · 时间过得很快,两年的时间过去了,俞蘅在女兵营里混到了团长的级别。之所以能这么神速,也跟女兵营的人员构成有关,入军的女兵并不多,安全区放出那么多岗位,并不是只有参军这条路能走。而且,这年头当兵,那就是将脑袋拴在裤腰带上,为了让士兵增加存活率,训练非常严苛,对个人素质要求很高。 重重因素下人员一直填充得很慢,他所在的女兵团是新建的,比不上另一个老牌女兵团,人数上暂时还够不上标准团人数的,他接手后清点人数,还不到一千人。 人少,竞争就不那么大,加上他好歹是真的有当兵的经验,要出头就比较简单了,等建团时上面委派的女团长因伤病提前退下之后,他就被提了上来,算是天时地利人和。 成为团长,各种福利补贴就好了很多,他分到了独立的房子,两室一厅,不过郑母不愿意住进来,还是他再三劝才肯搬来一起住。郑家人原先住的宿舍楼早就人满为患,这样的宿舍区,人多杂乱,没有距离之分更容易产生矛盾。还是独立的住房更安全舒适一点。 搬进来的是郑母和郑敏和刘涛涛,住进来之后俞蘅到后勤处申请了一张床,他自己睡小一点的次卧,将新床放在主卧凑成两张床,让郑母郑敏姑嫂带着孩子住。 “你姐有你这么省心就好了,唉。”小女儿能干,挣出一套房子来,更显得大女儿伤了她的心。 在这里又要说起郑恒莉,原来当年她确实恋爱了,对象就是方仕雨。据说是在姐妹二人还没有进战斗学校时就联系上的,当时他和郑恒莉轮班去打扫卫生,在郑恒莉休息的那天,方仕雨就上门道谢了,为数月前的救命之恩登门送礼道谢。说,之前身无长物不好意思登门,现在终于拼出一点事业,就赶紧来找恩人了。 “这样的说法,是我会信还是你会信?”郑母和俞蘅说起这件事时还是怒其不争,原因无它,郑恒莉信了,还非常感动。将自己身上的枪给了对方,只因为对方说要出去杀变异人,换工分,以后还要组建佣兵团等等,她要支持对方的事业。 “她真的太傻了!” 一支枪多值钱!丈夫身上带了两支,失踪之后就只剩下两个女儿手上一人一把,那个傻女儿就这么给出去了,还瞒着家里人。如果不是后来郑恒莉久考战斗学校考试不过无法毕业,说要去方仕雨的狩猎队帮忙,一起成就事业,郑母还被蒙在鼓里。在那个时候郑母才知道,原来女儿一直跟方仕雨有联系,一直瞒着的恋爱对象就是方仕雨。和那种眼睛里写满了心机和野心的男人?天呐!可是拦不住,真的拦不住。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