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经年回想起自已那一堆小侄子小外甥,疯起来个个赛导弹。 也果断摇摇头。两个人看着对方,不由得相视一笑。 “那你以后会想有个小孩吗?”于恒问的时候,有点不确定。 他不知道纪经年如果说出喜欢会怎么办? 建议纪经年领养一个,还是让他…… 纪经年笑了一声,“我家不缺孩子,我也不想去负担一个生命。” 这就是不想要的意思了? “你喜欢我也生不出来!”于恒小嘴巴巴的。 “你比孩子还难伺候,比孩子还不听话, 我养你一个就够了!”纪经年也不甘示弱。 于恒哼了一声。 “那你刚才盯着那些小孩看什么?” 于恒猛嚼炸鸡,囫囵着就要往下吞,然后回纪经年的话。 纪经年皱眉,先他一步,“慢慢嚼!” 于恒咀嚼的动作都变慢了,怯怯看了纪经年一眼,纪叔叔凶死了。 咽下去之后又喝了一口牛奶,于恒才道,“我在想,我小时候也这么闹腾吗?” 纪经年思索了一下,“反正我小时候是挺能闹的。” 纪经年觉得于恒小时候一定很乖,很可爱。 他想如果自已能回到于恒小时候,一定去偷孩子,把于恒抱走。文女土那么喜欢小孩,到时候肯定最喜欢于恒了。 无论那些小孩怎么哭闹,他们的父母或不耐烦,或细心的哄劝,可怎么样都没丢弃他们的意思。 于恒记事很早,三四岁上下吧,于恒就已经能记住很多这个世间的冷漠与白眼了。 他记得他的母亲,因为他哭闹着想吃街上的糖葫芦,把他一个人扔在北方天寒地冻的街头。 他也不是很想吃,就是看别的小孩都有,他不想自已和别的小孩不一样。 他想证明他也有母亲爱。 他的母亲呢,把他自已丢在街上。 小小的于恒被送回去的时候,嗓子已经哭批了。 换来的只有母亲一句,“还挺厉害,丢不了。” 于恒有点恍惚,“大家都很爱自已的孩子呢!” 纪经年抢下来于恒手里的鸡腿,“嗯,我也很爱自已的小孩呢!” “别吃了,这些油炸食品你吃起来就没完没了!” “……” “爱自已的孩子,就要给孩子吃鸡腿!”于恒的悲伤一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纪经年义正言辞,“爱不是纵容!” 最后那只鸡腿被纪经年三口五口给吃了。 两个人下午去了著名的步行街,这种景区没别的特点,就是人多。 不过这里比b市更加开放,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