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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节


   事情是这样的,正如前文中所提到的(古文):楚文王曾得到了一只宠物狗,又得到一把好弓,还得到了一个美女,于是整日就是逗乐玩狗,游猎江湖并且和美女嬉戏。

    申无宇的先祖葆申知道以后,便对楚文王说:

    “今王得茹黄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听朝,王之罪当笞。”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简单来说就是:大王天天玩狗逗乐,和美女睡觉,整年整年不上朝,应该处以鞭笞之刑。

    当一个堂堂国君,竟被自己的臣子说应处以鞭笞之刑。用脚趾都能想得出来,这事得闹得多大。

    更何况楚文王还是如此的一代雄主!

    鞭笞他?

    谁能鞭笞得了他?谁又敢这样做?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申无宇的先祖——葆申。

    别人不敢管的,他管。

    别人不敢做的,他做。

    别人不敢得罪的,他得罪。

    而这,就是葆申接下来所要做的事情:

    “王之罪当笞,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爸安排我教育你、引导你、辅佐你,那我如果不打你,就是对不起你爸。

    所以对不住了,我今天必须要鞭笞你。

    而楚文王也不愧是一代雄主,眼见葆申如此坚决,竟也好似是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

    于是,他主动跪伏于地,葆申也二话不说,束细荆五十,跪着手持荆条,只象征性的在楚文王的背上打了打,就说“王起矣”。

    事情发展到这里,楚文王虚心受教的形象已经演得是入木三分的了,而葆申敢言能谏的形象也已十分的鲜明。

    按理说,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但事实上还并没有。

    到了这节骨眼,楚文王却还就不依不饶了,居然还想着要变本加厉。

    说来也是,如此敷衍了事又如何能彰显他自己虚怀若谷的态度呢?

    于是,这时他居然主动是对葆申言道:

    “有笞之名一也!”(文王告诉葆申,要葆申别假打,要打就真打!)

    如果这时候换做了其他人,听到楚王说的这些话会是个什么反应?

    肯定吓都吓死了。势必都会觉得楚文王说得就是反话。

    这能真打?谁又敢真打?以下犯上,这一言不合说不定就是灭满门的大罪啊!

    但别人不敢,不代表他葆申不敢。葆申闻言,还真的就用荆条,狠狠的鞭笞了文王一顿!

    一代雄主楚文王,便就这样被葆申是用荆条抽了一顿。

    而最后的剧本,就很套路了。

    葆申一顿抽完,先是自流于渊,请死罪。

    而文王则是派人宽慰道:

    “此不谷之过也,葆申何罪?”

    ……

    “再然后,文王召葆申,杀茹黄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后楚国,兼国三十九。令楚国广大至于此者,此皆葆申之力也。”

    李然前前后后,将葆申的事迹是如数家珍一般的说了一遍,并且将楚国兼并吞灭三十九国的功绩全都算在了葆申头上,这显然是一种夸张的说法。

    毕竟葆申只是做了他身为老师应该做的事。

    但也由此不难看出葆申这个人对楚文王,以及对于整个楚国的影响,也不可谓之不深远。

    李然言罢,大营之中一片安静。

    这个故事并不是什么民间轶事,而是实实在在记录在楚史之中的事。所以在场众人,尤其是一众卿大夫们,对此事可谓都是耳熟能详的。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楚王熊围在内。

    “先君文王雄才伟略,志比天高,知能善任,知过必改,为我楚国立下基业,实乃一代英主也!”

    作为文王的子孙,此时的楚王熊围自然要表示自己对他的尊敬。

    可他也仅仅是用了“知错必改”四个字来概括李然刚才所说的这一番话。

    其中有一个小细节,或者说一个隐藏的事实,他并未选择揭开。

    耳听楚王避重就轻,李然当然不肯放过,当即朝着他躬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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