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薇薇在农村住过几次,但乡土对她来说总是很遥远。沙克达搂着她讲述他的童年时,她仿佛能闻到泥土浑浊的气息。夏夜池塘边的蛙鸣喧嚣,草丛中虫鸣吵闹,这是城市居民不常能体会到的。雨天后肮脏不堪难以行走的土路,传说有水鬼抓替身的小河……天黑后荒野里除了星星再难有别的光亮,任何景物都能被走夜路的人想象成鬼影,青纱帐里好似潜伏着山野精怪。而有光亮的村子是最安全的地方,孩子都记得天黑前一定要回家。 小时候被家里的大人打了,那会不懂事,心里有怨气,私下里憎恨着父母,长大后想想其实他们都是为了自己好。说到这,沙克达沉默了很久,久到趴在他怀里的薇薇仰头去看他是不是睡着了。 他眉头皱在一起想事,看得薇薇心烦,于是她做了一个动作,伸手去抚平他眉间的皱纹。然而就算他眉头舒展开,长年累月挤出抬头纹还是有明显的痕迹,看得薇薇不高兴,用力去抹也无济于事。 “要是早点遇见你就好了,”他语气非常遗憾,“和你在一起经常开心,我就不会老得这么快。” 家是最安全的地方,但那时的他没有意识到。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向往着远方,去大城市是多么理所当然。不是所有到城里的农村人都会变成黑帮分子,只能说他命该如此。 薇薇想起《三国演义》里诸葛亮给自己续命失败,也说天意如此。冥冥中真的有什么至高无上的存在掌管着他们这些凡人的命运吗?薇薇知道这个问题她想不出答案,她眼前出现了一个迷茫的青年形象,他在人生的岔路口看着那无数条延伸出去的分支。他选中了其中一条,在下一个岔路口又选择了一次,重复不断的选择最终让他走到今天,来到了她的床上。 如果当初的他有过一次悔意,选择调头回去,都会不走到她身边不是吗?沙克达对于自己的人生并不后悔,薇薇与他恰恰相反,她总觉得自己以后是会后悔的。她本有机会亲手杀了他,那天他把枪交到她掌心手把手带她开了一枪,枪口冲着他的眉心,但她没有扣动扳机。 其实在当时来看,她的决定并没有问题,沙克达已是强弩之末,她何必为了一个即将被制裁的人弄脏自己的手?假如能事先知晓他打算假死,那她会扣下扳机送他上路的,这样也不至于害死于先生,浑浑噩噩活到今天。 沙克达拿掉雪茄,眼睛湿润地和她深吻了一次,对她说“我爱你”。薇薇现在正是排卵期,就算他不故意刺激她,她下面也总是湿的。对于薇薇旺盛的性需求,沙克达不是每次都主动响应。 薇薇一边回吻他一边牵他的手去摸她下体,内裤早湿了一大片。沙克达骂她是母狗,他和她讲的故事没有一点色情成分,他缅怀着往事呢,她就想要了。 “我是母狗,快干我。”薇薇说这话有几分挑衅的意味,她盼望着有一天他精尽人亡死在床上。 沙克达总说他没有这么多精力去满足她,其实要他硬起来完全没问题,但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总是半推半就。有时他用情趣道具玩她,有时让她自慰给他看。薇薇张开红唇发出勾人的淫叫,痉挛着在他面前高潮。 她笑话他贪生怕死,他确实有点怕自己纵欲过度早早逝世。沙克达转念一想能死在她身上也值了,所以常会有她自慰到一半和他做起来的事发生。即便他射完硬不起来没法干她第二次,他也会尽职尽责地用道具弄到她说够了为止。 2037年长青回国了,这五年里薇薇和他的联系并不紧密,母子的关系停留在五年前他离开时那样,甚至更生疏。 沙克达坐在客厅沙发上,纯黑色衬衫外面是颜色稍浅显灰的马甲,脖颈间系着墨绿色的克拉巴特领巾,戴满戒指的手拄着一根华丽的手杖。薇薇早就习惯了他那崇洋媚外的审美,也不会笑话他过时的衣品,毕竟时尚是一个轮回,说不准哪天又会倒回头来。 长青比离家时晒黑不少,但也长高变壮了,纯白套头衫配驼色长裤,肩膀撑起卡其色长款风衣。他走过茶几时瞥见果盘里有一把水果刀,松开行李箱的拉杆,顺手抄起刀刺向沙克达的脖子。 两个人动作都很快,他持刀的手在沙克达喉结前停下,同时也被他手里的枪指着脑袋。 这并不是一根普通的手杖,被改造过后成为了不易被人察觉的枪套,把手即为枪柄,设计得花里胡哨但意外好用,拔出来的同时保险也会自动打开。 长青看沙克达的表情便明白如果刚才他真的刺下去,余下的时间足够他开枪崩飞他的脑袋。 大男孩露出人畜无害的笑容,很干脆地把刀丢回果盘:“我只是想试试爸爸的身手,没有别的意思。不愧是‘鳄鱼’,宝刀未老,是我唐突了。” “哼,勉勉强强给你打个八分吧。”沙克达脸色没有丝毫缓和,把枪塞回刚才出来的地方,复原成一柄完整的手杖。“你妈妈还不知道你提前回来的消息,她在楼上,你去给她个惊喜吧。” 长青闻言并没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