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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兰德斯是个不幸的王子,他天生就是个瘸子,左腿比右腿要短一些,而他小时候又遭遇过一场火灾,大火毁了他的半张脸,使得他面上留下了可怕难看的疤痕,令他看上去不比魔鬼亲切多少,就这样,兰德斯在不幸中逐渐长大成为了奥斯亲王。

    兰德斯拄着拐杖下了马车,天气炎热,他穿着白色的真丝衬衣,领口和袖子没有做成时下流行的花苞样式,还是老一套的波浪纹样,领子散开了一点,露出他结实的因为打猎而晒黑的蜜色胸膛,肩膀上披了件短猎披风,拐杖的钢尖有力地顿在地上,他慢慢抬头,露出那张被大火伤害的脸孔。

    他的左半边脸全是褐色烧伤的疤痕,简直叫人不忍直视,剩下的半张脸其实称得上英俊,但也被他那双深棕色的眼睛散发出的冷酷光芒给毁得一干二净,他活像个屠夫,因在地狱的烈焰中屠宰而受到了惩罚。

    “比尔,”兰德斯的声线华丽而优雅,他的身上终于有和他的贵族身份相衬的地方了,然而他吐出来的语言却是如此刻薄,甚至亵渎,带着漫不经心的野蛮,“让我们祈祷吧,希望我们亲爱的瞎子神父至少别比玛门更贪婪。”

    第71章

    按照皇室惯例,王子应当在七岁时接受红衣主教的洗礼,很可惜的是在七岁那年,兰德斯遭遇了那场大火,从大火中死里逃生后,别说红衣主教了,有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任何人可以接近兰德斯。

    国王亚尔林对这个可怜的儿子溺爱又放任,在众位王子中,兰德斯是唯一一位从未接受洗礼的,如今已经二十六岁的兰德斯在信仰上依旧一片空白。

    兰德斯自己并不同意这种说法,怎么能说他没有信仰呢?他信仰死亡、仇恨、杀戮、背叛……偶尔也信仰不加冰的白兰地。

    而现在,兰德斯从奥斯返回莰斯堡,决定为自己再披上一层上帝的新装。

    他选中了莰斯堡教堂,他的文书哈伦代替他与这位尤金神父有过几次通信,哈伦有些咬牙切齿地向兰德斯抱怨道:“上帝啊,教廷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虚伪而不知所云吗?他为什么不能干脆一点儿直接告诉我他需要多少钱才愿意为我们办成这件事呢?”

    兰德斯批评了他,深沉道:“哈伦,注意你的措辞,你正在与一位矜持的神父通信。”

    哈伦涨红了脸,看来他的主人是虔诚地想要加入新的信仰了。

    兰德斯擦拭着猎枪,慢悠悠地继续道:“而不是一个明码标价的婊子。”

    哈伦咧开了嘴,为他们亲王的粗俗开怀大笑。

    比起哈伦,比尔的性情要温和许多,言行举止也要更体面,面对亲王对神父的讥讽,他微笑道:“真诚的沟通会让事情变得顺利,亲王大人,拿出您的风度来。”

    兰德斯提起拐杖迈入教堂,“我的风度不会比金子更受那位神父的青睐。”

    比尔坚持道:“那是因为您对教廷偏见太深,戒心太重,我听闻尤金神父像天使一样美好,哈伦对金钱的态度也过分敏感了,或许尤金神父真的只是想修缮一下教堂呢?”

    兰德斯连回应都懒得回应了,只是抬起拐杖敲了下他路过的石柱。

    好吧,那石柱看上去干净鲜亮极了,丝毫没有修缮的必要。

    奥斯顿大陆在两百多年前分裂成了几个国家,有些国家还保持着从上到下的信仰,在莱锡,这种信仰的力量减弱了许多,国王亚尔林曾遗憾地表示正是由于这片大陆上信仰的缺失,那些所谓的革命党才能够趁虚而入折腾个没完,他希望每个皇室成员都能坚持信仰,用对主虔诚的爱来团结民众。

    兰德斯认为这个想法很愚蠢,民众之所以不围绕皇室而去听信革命党的鬼话绝不是因为他们的信仰不够坚实,而是封地税收太高的缘故。

    奥斯的税收很合理,所以奥斯没有一个革命党,革命党在奥斯会被农民们举着农具打跑,以避免那些冒失又没有教养的人打扰那里安静宁和的生活。

    兰德斯慢悠悠地行走在教堂中。

    莰斯堡教堂存在的时间大约和莱锡一样久,它看上去典雅迷人极了,银杏、白杨还有橡树都散发着它们特有的味道,使周遭的空气变得宜人而清香。

    兰德斯的心情逐渐好了一些,他喜欢自然的气息,可以驱散教廷里的腐臭味。

    清晨的教堂刚做完晨礼不久,两排白色的蜡烛在昏暗的晨光中摇曳。

    兰德斯放下拐杖,在最靠外的座M.bJzJn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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