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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 追寻(1)


不太熟;而皞晗学长虽然跟言呈曦很好,但我知道他们只是朋友,毕竟言呈曦都说要帮我追皞晗学长了,我是不认为他们之间有什么。

    不过言呈曦在和若芸学姊交往这件事情,我倒是觉得很有可能,他们俩出入常常成双成对,互动频繁不说,而且言呈曦待若芸学姊很不一样,像在迎新茶会或是刚刚集合的时候,我都觉得言呈曦的视线都在追着若芸学姊跑。

    「还有啊……」廖又怡兀自说下去,我也当个尽责的听眾,可能是我表现出来很有兴趣,她话匣子大开,从大四学长姊到今年我都还叫不出名字的新同学,什么八卦都有,我听着也觉得有趣。

    很快的,游览车到达了目的地。我们鱼贯下车,照着学长姊的指示列队点名。为了离皞晗学长进一点,我拉着也是同一组的廖又怡排到队伍最前面。

    「学长好啊!」我对着皞晗学长露出大大的笑容。

    皞晗学长也对我笑了笑,接着开始点名,还创了群组把大家拉进去,我进到群组第一件事情就是加学长好友。迎新宿营是自由参与,报名的同学比起茶会还要少了许多,我们这组这次加我只有五个人,三个女生两个男生,都是班上同学,我也一一打过招呼。

    全体点名完毕后,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系学会会长伶伶学姊站在队伍最前方,拿着大声公宣导一些注意事项,接着我们每个人都被分配到了房间,并且被吩咐先去放行李然后在山庄门口集合。

    集合完毕后我们一群人被带到了饭厅,今天的晚餐是中式合菜,盯着眼前的饭菜,我觉得肚子有点不舒服,可能是感冒併发的肠胃不适吧。我边想着边挑看起来比较清淡的东西吃,只是整桌几乎都很油腻,但是毕竟等等还要吃药,不能不吃东西。

    「项晼,没胃口吗?」皞晗学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回过头,他递给我一碗白粥,「想说你身体不舒服应该吃不下,我所以就去厨房问有没有什么清淡的东西。多少吃一点吧?」

    「谢谢学长。」接过皞晗学长递过来的白粥,我当下心里真的觉得很感动,学长他一直惦记着我身体不舒服,还特地帮我准备了白粥。本来因为生病和没胃口而有些抑鬱的情绪顿时一扫而空,我小口喝着温热的粥,心里觉得特别温暖,学长人真的很好。

    「唉呦项晼,什么时候跟皞晗学长关係那么好了啊?」廖又怡在一旁看着一切,用手肘推了推偷偷窃笑的我。

    「只是我身体不舒服,学长特别关心我而已啦。」我压着忍不住勾起的嘴角回应,心里有点感谢老天爷让我在这种时候生病,可以得到学长多一点点的关注。偷偷往一旁学长坐的方向看去,能够认识他然后喜欢他,真的太好了。

    吃过晚餐之后我们被带到一个大礼堂,宿营筹备团队准备了很多跟法律知识相关的小短剧,让我们参与互动跟回答。虽然考上法律系,但我对于法律的理解仅仅停留在高中的公民课本那样的程度,所幸题目都没有太难,我都答得很肯定。

    但有一题我犹豫了,题目是这样的:a有一个花瓶,然而b把花瓶拿去卖给了不知情的c,那么a可不可以向c把花瓶要回来?

    我站在a的立场去思考,花瓶是我的,b却擅自把花瓶拿去卖掉,我当然可以去跟c要回来啊。于是我选择了可以,但是答案公布的时候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a居然不能直接跟c把花瓶要回来?

    选择这个答案的同学也是一脸错愕,其实连选对的同学也都很疑惑。台上学长姊们开始对这一题做详细的解释(注1),我听着觉得很没道理明明花瓶就是a的啊,到底凭什么不行?

    学长看着我一脸纠结的样子,在我身旁轻轻开口:「法律是人定的,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也可能產生很多不同的见解,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立场不同而已,有不一样的想法非常好,学会用不同的观点看待问题,也是法律系要学的东西。」

    愣愣地点点头,我看着学长离开去关心别人的背影,出神了良久。我原本以为法律就是绝对的公平正义,非黑即白,非善即恶,但是学长却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不一样的立场而已。这句话我记了很久很久,在我的法律生涯中、在没有他的未来里,仍犹如暮鼓晨鐘。

    注1

    买卖是债权行为,债权行为为相对性,只存在于相对人之间,不具备如物权行为般,对世有绝对效力,不论出卖人是否为物之所有人,只要标的物存在,买卖契约即成立。今b将花瓶卖给了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c,c对于花瓶的所有权人是a并不知情,但是债权契约已经成立,b亦交付花瓶与c,依照民法第801条和民法第948条,虽然b无权处分a之花瓶,但c仍可以善意取得花瓶,a没有权利向c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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