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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个人吃着早餐,那种孤独感,和她低垂的眼睛,像一记拳头锤进了他棉花做的胸膛。她是典型的,南方女子长相,要按当今的标准化审美来说,她是不够白的,整个人细条条的,暗淡的小麦肤色,眼睛也很黑,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个深秋的傍晚,她裹着半旧不新的灰色运动外套,快步走在路边,等红绿灯的时候,他看到车窗外的这个女孩子,虽然扎着高马尾,背着黑色双肩包,眼里却毫无生机,活像只四肢托着脑袋的僵尸。

    即便是她拒绝了他一起吃饭的邀请,他也觉得没什么,因而他又邀请她周六去陪同野餐。梁升斓的女友,不,应该说是这段时间的女伴——一个粉丝数八十多万的网红小模特提议去野餐,李哲以及梁升斓的表妹何悦宁,以及何悦宁的朋友一起去。这些女孩子是不太可能真撒开手放下身子照顾别人的,她们说不定会穿着时下最流行的真丝半裙搭配吊带,与后备箱、野餐毯子疯狂互相拍照。

    他打了半分钟电话梁明才接,“喂”,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仿佛她已经忘了这个人。

    “周六有时间吗?”

    “有,怎么了?”

    “我要去野餐,想请你帮忙。上午7点出发,有空吗?”

    “嗯,有空,是在你家楼下集合吗?”

    “对,就在我家楼下集合。”

    “好的,我可以。”

    让这个人多说一个字都不容易,金世琦想,伴随着对面的沉默,他寒暄着挂了电话,期待着周六的野餐,说来,他也好久都没出去了。

    7点,也太早了,梁明挂完电话的时候,陈晓晔刚从副庭长办公室回来,他也一样挨了一顿批,看起来心情不是很好,但是也看不出来太坏。副庭长的教训已成为他们和隔壁办公室的家常便饭,也就是被骂骂,总不至于辞退。就算被辞退也没什么,她还有存款,能吃一段时间,足够找到下一份工作,陈晓晔是本地人,更不怕了。

    她坐在对面偷偷看他的时候,陈晓晔是知道的,他从高中开始,就在文科班里,班上女生很多,他的同桌们,上大学后,去图书馆自习,总是有女生喜欢看他,他知道,自己有一副好看的眉眼,黑白分明的桃花眼,两只正气凛然的剑眉斜着冲上太阳穴,曾经,有同学在聚餐时这样开玩笑,“陈晓晔如果只论嘴巴鼻子脸型身材,那他也就是普通帅哥的水平,若细看他的眉眼,他是顶级大帅哥。”虽然他并未去那次聚餐,但这醉酒后的点评却顺着嘴巴传进他的耳朵,他其实也非常认同。这漂亮的眼睛来自他的母亲,他一直认为,他和他的母亲的眼睛能一直这么好看,并非没有原因,他们从不做亏心事,坚持着一套偏唯心看待外界的价值观,心灵会和眼睛一样干净,这是他天生的禀赋,他会好好珍惜。

    他将要抬起头的那瞬间,她慌忙低头装作在忙,可能还是活不够多。

    周五晚上与她在单位门口挥别的时候,初秋的傍晚一阵舒适的凉风袭来,吹动着梁明额前的碎发,他蹬上自行车,俯身发力,然后又回头看,她的身影混在人群与同事的背影中,还有76秒才能绿灯。那天黄昏很美,和夏日粉红色的晚霞不一样,初秋的太阳散发着丰收的金黄色的光芒,令人感到平静安宁,在这普济众生的阳光下,有些事情,关于她的心动,他知不知道,都显得不是很重要了。

    晚上梁明回去早早就打扫完家中卫生,然后睡觉,确保自己有足够的精力准备野餐。她背了个背包,包里装了两瓶水,一块巧克力,一包纸,一个围裙,一个充电宝,一把晴雨伞,这些是她能想到的需要用得上的东西。今日灿烂的阳光从花砖的空洞射进楼道,映照出空气中涌动的拂尘,丁达尔现象,她竟然能立刻想起来这个名词。

    东方挂着和煦的太阳,那个黑皮肤的男生已经到了,在逗弄一楼会客厅的金鱼,见梁明来了,他笑着问候到,“早啊”。一个人如果总是这样笑,那么即便是看起来再真诚,也不会有什么真心吧,见多了也会觉得虚伪。梁明点了点头,挤出一丝微笑,坐到沙发上。

    “金世琦还没弄好”,他转过身,朝她说道。停顿一下,又接着说,“我们还没买东西,等下还要去超市”。

    “哦哦”,“早上现买确实比较新鲜”。

    “你叫什么名字?”

    “梁明”,“你呢?”

    “我叫李哲”。他看着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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