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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彼其之子


了,我还跑什么?”

    “什么?”

    郑桑挠了挠脖子,吞吞吐吐地说:“我那天……是开玩笑的,你不要放在心上。”

    “什么?”他又问了一遍。

    秦徵今天怎么呆呆的?

    “你想不起来正好。”郑桑满心满意地说,转头去看那些染好晾起来的缎子,月白的指甲从桑绿色的丝绸上划过,拈起上面的灰尘,然后轻轻弹开,口里不自觉哼起调子。

    好耳熟,秦徵听过,是她唱过的那首。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此时此刻,一如彼时彼刻,同样的歌,同样的人,秦徵仍然觉得好听。

    “你知道这首歌的意思吗?”秦徵问她。

    郑桑疑惑地看向秦徵,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她唱的曲儿,轻笑,“你真当我不读书啊。”

    只是在公子衍面前显得她愚笨,但谁在公子衍面前不相形见绌呢。

    少女行于山之阿,扶苏树下,荷花潭边,想要遇到子都那样的美男子,最后却遇到狂放的少年。

    不曾遇到的时,都幻想过未来钟情之人是如何的样子,遇到了,方知根本都是想多了。

    未来之所以是未来,就是没人知道是怎样的。那么多不经意,不小心,铸成了唯一属于自己的未来。

    不小心听到她和潇潇说话,不小心看到她的脚。

    连喜欢,也是不小心的。

    他喜欢她唱山歌的样子、看篝火的样子、伸手揽风的样子。

    娇蛮利己是她,真挚坚毅也是她,每一面都是鲜活的。

    “郑桑,”秦徵想到她的种种,不自觉浮起笑,“你说得没错。”

    “什么啊?”突然转换的话题,让郑桑摸不着头脑。

    他回答,以一种相当随意的语气,好像在陈述天气吃食,实际是剖了心来:

    “我是喜欢你。”

    扪心自问给出的回应。他是喜欢她的,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是具体哪一点,所以他从来不晓得自己喜欢她。她那天一问,他的心便知道了,而且好像还更喜欢了。

    再如何恼羞成怒,内心抗拒,都无法改变已经铸成的事实。

    喜欢,就说出口,少年的心,如同这片初夏的天空一样澄净。

    郑桑怔在原地,抓着染纱,颤抖着收回手,不经意扯动高挂的丝绸。绿如春江的染纱从竹竿上窣窣滑下来,形如波浪翻滚,传来错乱的滚拂声,闷闷落到地上。

    他一定是报复,所以也与她开这样的玩笑,不然他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得意。

    “你……你有病吧!”郑桑憋红了脸,搡了秦徵一把,跑了出去,不小心踢到桩子,差点没绊倒。

    “小心!”秦徵在后面慌张提醒,没有追上去,看着郑桑跛着一只脚,滑稽逃跑的背影,偷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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