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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盛世(8)


窗好友,让我来送你几步!”张五娃的话让李旭听起来心里一暖。可接着,对方的话就把本意暴露了出来。

    “我听说你还掏了只小狼崽,银灰色皮毛?”

    “那也是谣传,小崽子的毛色,向来都是灰突突的!”李旭一边徐徐前行,一边应道。

    “逆了季节生的孽障,还是独伢,怕是养不大吧!况且狼性野,你将来未必制得住!”

    “能养多久养多久,我也是一时兴起。将来长大了,就放到深山里去,任其自生自灭!”李旭有些不耐烦了,连日来,关于小狼无法养大的话,他一天能听到十几回,耳朵上的茧子都磨起了老高。

    “不如把它让给五哥,我厨房有的是碎肉,好过跟了你受苦。我给你十个钱,你说,怎么样?”张五娃打马追上几步,陪着笑脸问。

    李旭诧异地看了表哥一眼,摇摇头,继续赶路。

    “要不,二十个,不能再多了。一条训好的猎狗也值不了这个数!”张五娃不依不饶,继续追着侃价。

    “五哥,那小狼本来就不值一钱。但那是我的!”李旭回过头,眉毛竖成了两笔浓墨。

    “实话跟你说了吧,旭倌!刘大官仗着他家赛虎犬个头大,总欺负我的狗小。所以我想养条狼来报仇。那东西天生喝血吃肉的种,凭你的家底,根本不可能养得活。不如转让给我,看在亲戚的分上,我给你五十个钱救急,也好过你舍了学业去从贱行!”张五娃策马拦住李旭去路,急切地说道。

    “五哥,君子不夺人所好!”李旭黑了脸,大声道,“况且,它是狼,不是狗!”说罢,推开张五娃,纵缰而去。

    “旭倌,旭倌,咱们再商量商量,再商量商量!”张五娃策马急追,焦急的声音在街头回荡。

    “我再说一遍,它不是狗!”

    接下来数日,李旭俱在与亲朋好友、族人同窗的话别中渡过。众人闻听他要弃学从商,有人惋惜,有人庆幸,更多的人则是好心地前来安慰,让他且顺天命。在饱含了人间冷暖的目光中,日子过得倒也快。转眼来到月末,心结早已被老夫子几句话解开的李旭除了不舍之外,内心深处反而涌起了对几分流浪的喜悦与期待。几乎寸步不离的小狼崽子仿佛更理解主人心态的变化,终日缀在李旭脚边,不断地打滚耍赖讨要吃喝。

    虽然没有足够的肉食可吃,与人一样有了固定进食机会后,小狼崽依然发育得极其迅速,双眼睁开没多久即不肯再躺于李旭为其安排的木箱中休息,而是跌跌撞撞地跟在李旭脚边东奔西跑。

    对于这样一个逆季而生的怪胎,左右邻居和族中长者甚为不喜,几度找上门来要求李懋将狼崽子处理掉,以免其长大后为祸乡邻。待听说李家唯一的儿子辍了学,马上准备去从事贱业,硬气话也就无法说得出口。

    士农工商,百艺之中,商人排在最末。寻常人家子侄倘若能在田间刨得一口吃食,都不会曲身为商贾。务农者可以凭借苦读或别人赏识改变命运,而从商者,这一辈子就要被打上商人的印记,永远没有机会再读书做官。

    大多世人皆羡慕比自己过得好的乡邻,巴不得人家遭灾。而遇到境况比自己差的乡邻,反倒心生几分同情。“反正这东西注定长不大!”“反正他走时会把这孽障带走!”邻里族人们自我找着借口,陆续离开了李懋的家。

    “你不但要长大,而且要比别人大。”落日下,李旭对着自己的小狼讲。小狼在地上打一个滚,呜呜嗯嗯叫唤数声,以此来回答李旭的叮嘱。

    “不如我就叫你甘罗好了!”李旭摸了摸小狼绒绒的短毛,笑着说道。突然间从一个众人瞩目的少年才俊,变成了一个大伙不愿意搭理的小行商,虽然那天已经被杨夫子及时解开了心结,但巨大的生活落差依然使他的性情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一言一行,除了原来的坦诚敦厚外,又多出了几分玩世不恭。

    甘罗十二岁为相,是世人眼中少有的神童和幸运儿。既然小狼崽被所有人称为孽障,霉运缠身,李旭就偏偏给他取一个世间最幸运的名字。至于无聊的人是否为此火冒三丈,李旭不想管,也管不着。

    “甘罗,甘罗!”一个少年在阳光下边跑边叫。

    “呜呜,呜呜!嗷――”小狼张开四蹄,银灰色软毛在暮色中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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