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家,被称为是大央暗处的主人。 想在京城的暗处肆意活动,一定离不了姜家的庇佑。 所以元墨十分惊讶。 姜家拐卖女伎? 还是挑小乐坊的小女伎? 不可能啊。 姜家哎,姜家想要女伎,哪需要用抢的?只要勾一勾手指,全京城的女伎就会哭着喊着扑过去。 比如今年花魁的奖励之一,就是可以去姜家的宴席上献艺。 姜家的花厅,那是全京城女伎的梦想之地啊! 赵力道:“嗐,我只是说姜家有这个本事,没说一定是姜家干的。京城的水深着呐,有些人家虽然没姜家这么厉害,可悄没声息地弄死几条人命,简直是家常便饭。” 叶守川道:“京城暗处的动静,没有什么能瞒过姜家。就算事情不是姜家动的手,姜家也一定是知道的。” “那咱们就去姜家!”元墨道,“他家十七公子是红馆常客。” 她说着就要走,叶守川一把拉住她:“人命关天,若真是姜家干的,他肯帮着你对付自己的家人?再者他是有名的游手好闲,在家中只怕也没什么实权,若是他把事情捅出去,反而容易打草惊蛇。” 唯一办法是抓住作案之人。 只要抓到人,便能顺藤摸瓜,揪出藏身在暗处的恶徒。 可京城实在太大了。它城阔五十余里,人口近二百万,分为外城、内城、皇城。要在这样的一座巨大城市中寻找一个失踪的小女伎,形同大海捞针,要抓一个潜藏其中的案犯,也同样难于登天。 谁也不知道他们下一次会在什么地方动手,单靠府衙的这点人手根本撒不出网。 只有一计可行,那就是—— 元墨和叶守川互相看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与自己相同的念头—— 引蛇出洞! 第二章 满京城去寻一个神出鬼没的案犯很难,但若是用诱饵吊案犯上钩,却要容易许多。 他们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给他们小女伎。 京城乐坊不少,衙门里登记在册的女伎有数万人,要请个小女伎不是难事,红馆就有几个天天闲着没事干的。 但问题是,把小女伎请来了,要不要以实相告? 告诉了,她会不会吓晕? 不告诉,真出了什么事,又怎么对得起人家? 再说女伎们娇娇弱弱,出事时连逃跑都来不及,也着实危险了些。 身为坊主,元墨第一个感到心疼,于是提议道:“咱们找个男的扮成女伎,不单能当诱饵,还能帮着擒住凶手。” 叶守川抬头,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们。 他们正在操练,宽了上衣,系着裤子,一个个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呼呼喝喝,声势惊人。 呃……要他们去扮女伎,着实有些强人所难。 赵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远,二爷不就挺合适?年纪不大,身形不壮,重点是,长得还挺好看。” 后四个字不掺一点假。元墨今年十八岁,春风催柳的年纪,每一寸肌肤发着玉光,一对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阳光下的清溪。 元墨迟疑了一下。 原因无他,她怕被红姑打死。 不过再一想,她确实是最好的人选——她哪里用扮?她本来就是女的! “好,我来!” “不行。”叶守川皱眉,“太危险了……” “别忘了,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弟子!” “就你那两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来啊,比试比试!来!” 比试什么的,当然是不会有。从小到大,面对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衅,叶守川从来都只是后退而已,脸上永远带着三分无奈三分纵容的温暖笑容。 黄伯炖的蹄膀又软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纸包好一块,团成一团,然后塞进衣服。 塞了两团之后,胸前的衣襟十分圆润地饱满起来了。 门外,元宝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捡回来的一条黄毛狗,原名大黄,黄伯是苏州人,整日介唤作“大王”,遂得名。 这一人一狗趴在门边,人是雪白滚壮,狗是油光水滑,一点都看不出红馆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的样子,用一种照镜子般的姿势对着盘子里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呜呜呜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宝:“阿墨,你在干什么啊?桌上那是什么?” 蹄膀啊!客人不点就不可能出现红馆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还是过年的时候呢! 元宝整颗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于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点不对。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惊。 他哇一声惨叫起来:“阿墨你为什么要穿成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