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是野猪跑得快,还是兔子跑得快啊?”练兵场西边的树林里,寂静异常,原本唧唧喳喳的小鸟此时都闭上了鸟嘴,悄悄地躲在树丛里,因为树林来了五匹高头大马,霍骇、张云、阿史那芊各自骑了一匹,王强骑马带林双儿,卫国带梦蝶。 此时问话的是梦蝶,这小妮子左顾右盼,对树林里的幽静欣喜不已,可是紧缩着身子的她看上去又有点胆寒,故轻声问话。 “大概是野猪吧!”见众人都看着自己,霍骇思索少许,轻声答到,正前方有一头大野猪和一只小兔子在忙活,这两个家伙似乎尚未察觉树林里来了客人,还在那里低头觅食。 “可是野猪身子圆胖,而兔子之身瘦小,行动灵活,理应兔子跑得快才对啊!”梦蝶摇晃着小脑袋,众人皆窃笑,这本是一个没有定论的问题,让霍骇如何回答。 “那就兔子跑得快好了!”霍骇应和一声,心想,还是和自己的骑兵在一起打猎好,那帮家伙不敢问这些奇怪的问题,否则军法伺候。 今日为了享受别样乐趣,他让所有将士留在练兵场训练,只带王强与卫国前来,有他们俩在,安全就有保障了,那他就可以和自己的小妮子们穿梭在树林里,追赶野猪、野鹿还有小妮子们最喜欢的兔宝宝。 “兔子跑起来很快吗?本姑娘倒要看看它能不能快过我的快马!”霍骇话未落音,阿史那芊策马冲了出去,这小妮子生长于草原,骑术自然高超,此时便是她表现的最佳时刻。 切,没有我的快马,你骑术再精湛也只能在地上跑,霍骇心中窃笑,这批快马是李世民刚从番邦买回来的,品种优良,另外寒铁大刀也送来了三千余柄,霍骇的精锐轻骑迅速发展为五千人。 以前是两人,投入战场若是细细的一条闪电,那现如今的五千余人,那投入战场便是五雷轰顶,他日与突厥正面作战,定能给他们猛烈一击。 阿史那芊拍马飞奔,追的林子的兔子满地跑,见这小妮子开心了,张云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了,急忙追了过去,林双儿和梦蝶也威逼王强与卫国带她们追了过去。 咦,都跑了,我怎么办?霍骇心中叫骂,这帮家伙,有的玩就把我变成孤家寡人了,不行,咱的骑术也不耐,拿出来让他们见识一下。 一挥马鞭,身下的快马立即冲了出去,这个山头不大,可是坡度较小,易于策马驰骋。 少许,众人皆累,唯有阿史那芊还在那里寻觅兔子,霍骇早已与王强等人逮着一只小野猪,本来他是想在众小妮子面前表现一下自己的男儿本色,一剑砍下猪脑袋,可是持剑好久,最终还是下不了手。 还好卫国及时出现,这厮想都没想,直接手起刀落,小猪的脑袋便滚落在地,吓得众小妮子惊声连连。 “少见过怪,想当初我身现疆场的时候,那场面较之此时,凶残百倍,千军万马降临城下,城楼上碎石俱下,城楼下则是惨叫声连连,有人双腿被砸掉,有人头部被砸烂,还有人就直接被压在了巨石下面。接下来便是两军对垒,刀剑过后,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霍骇假装出一副身经百战的样子。 故意把战场说得凶残无比,好吓吓眼前的小妮子们,她们果然蜷缩在一旁,估计一会的烤野猪肉都吃不下了。 “少爷,那你的剑上不是沾满了血?”梦蝶失声问到,小妮子靠到张云身后,哆嗦起来。 “当然,此剑斩杀过多少人,本少爷已经记不起来了,曾几何时,本少爷冲现疆场,从西边一直杀到东边,所到之处,人仰马翻,此剑上便是鲜血淋漓!”霍骇凑到梦蝶身边,故弄玄虚一番,差点把小妮子吓得哭出来。 其实此剑到了他手,迄今只杀了一个人,那就是李元吉,而且还是误杀,否则此剑便是一把不曾开封的宝剑。想到手中宝剑之上可能还有李元吉鲜血的腥味,霍骇自己都不禁哆嗦了一下。 树林中央的石地上,篝火架起,王强和卫国已经熟练地将野猪剖开,洗刷干净,然后烧烤起来。 霍骇躺在大石块上,梦蝶在身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