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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京城的人


味。

    “感觉没盐没味的,不好吃。”上一次客栈娘就说过这问题:“我都是被你姐给害的,她教了一珊做的菜全是麻辣酸甜各种味道都有,口味吃高了,再出来吃这些清淡的菜就没有胃口了。”

    这会儿一听又是清淡的。

    看来老娘又要受点委屈了。

    实在不行的话,要不自己做一点吧。

    马如建想起了姐姐炸的那个鱼皮花生米。

    这么香脆的东西让马如建一下就涌起了强烈想吃的**。

    当然,他也知道,这个客栈肯定是没有的。

    不过不要紧,只要有食材就行。

    马如建去了客栈的后厨。

    “您说的那些食材您看看这儿有没有?”大厨听说客人要亲自动手问食材,他觉得很奇怪,自己一个大男人掌勺是为了生存,结果还有比他更厉害的,为了老娘能吃上合心意的饭菜居然想要自己动手。

    马如建抬头一看,得,还真有!

    花生米也不缺。

    他能记得姐姐是怎么操作的。

    嗯,不管了,先实验一次。

    “我真有天赋。”看着被自己酥得黄澄澄的鱼皮花生米,马如建忍不住夸赞起了自己。

    真的,颇有几分姐姐手艺的真传。

    “想不到你还有这本事。”谭氏看着儿子端上来的一碗鱼皮花生米眼睛一下就亮了。

    马如月做了不少出来,结果好的全被这小子送到了一碗香酒楼讨好未来媳妇儿去了,她吃的都是马如月做的一些残次品。

    结果,远离了故土,还能看到如此熟悉的杰作,谭氏的忍不住夸赞了一句。

    “那是当然,您也不看看是谁的儿子。”马如建是真的骄傲了:“娘您想要吃什么菜,要不,我给您做去?”

    他清楚的记得姐姐说过的话,做菜就是做一种心情。

    他现在心情挺不错的,总算要到京城了,离回乡的时间又近了一天。

    是的,马如建从离开宜昌县的那一天起就盼着回去。

    因为他的媳妇儿人选还没能定下来。

    兰英至自己走了都不敢出门,想想他就七上八下的。

    她不会真的不嫁自己而选择去嫁给别人吧。

    那自己没在宜昌县的日子可千万别出什么妖蛾子。

    一边跟着厨子学着切菜,一边想着马如月说的菜要怎么炒怎么配料才香。

    凭着他惊人的记忆力,还真是炒了一盘烂肉芹菜出来端到了谭氏的面前。

    “娘,您偿偿,儿子的手艺。”这一次马如建是真的骄傲了:“看看,娘,您儿子多能干,连菜都能做了,这以后在京城,您要是吃不惯这儿的饭菜,不用您动手,儿子就能给您做出来。”

    “行了行了。”谭氏哭笑不得:“你一个大男人围着灶台转,你觉得很合适吗?”

    与其这样想,还不如给她讨一门媳妇儿回来伺候。

    “你姐说得对,在京城还是得做生意,要让咱马家兴旺达。”谭氏道:“你的脑瓜子向来还够用,你就好好的想想要干点什么才能赚钱。”

    马如建摇了摇头,他还真的不知道要干什么呢。

    姐姐说京城人多,生意好做;同时,京城也是人多,生意又不容易做。

    为什么,好做只针对达官贵人而言的。

    每一个展好的商铺背后都有一个后台。

    如果生意好,但是没有后台,这个商铺很快就会易主。

    “到时候看看吧。”马如建一边催着老娘吃鱼皮花生米一边道:“姐常说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肯定就有我马如建。”

    “你呀。”谭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个脑袋瓜子确实好用,但是却摆不上大的场合去。

    这小子最怕的是麻烦。

    “娘,这味道好不好?”突然间马如建跳了起来:“我干嘛要和他们一样开铺子什么的,我为何不做轻省一点的生意,比如就做一个作坊什么的行不行?”

    “行,你说什么都行。”谭氏真是被他吓了一大跳:“你赶紧的回你屋子将那枕头垫高一些,好好的想想什么做才行。”

    一惊一乍的,这儿子什么时候才能学了女儿的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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