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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14节


了,常年都不在京都,大小伙子十几岁一天一个样,战场又是让人脱胎换骨的地方。

    在加上他爹娘还有四五年的年龄差,中间隔了七八年再见面,记忆里京都灯火下的盛世翩翩美少年沈世子,带着时间的滤镜,在记忆里简直天人谪仙一般。

    而失忆后的沈天赐……就,能认出来才有鬼!

    第二十二章

    沈天赐自从有记忆以来就跟着义父开始学打猎,如今已经二十年了,处理猎物的手法熟练老辣,一个人一把刀什么都能收拾了。

    当初两个儿子出生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手艺后继有人了,结果不管是打猎还是武艺,两个儿子都没看出来有什么天赋,大儿子这么个聪明的小子在这方面居然是个木头疙瘩,还不如懒懒散散的老二。

    他一度发愁自己这门手艺该传给谁,好歹也是门吃饭的手艺。

    当然了,读书确实是好,但先不说什么时候能吃上皇粮,就算吃上了,自家这小门小户的也不一定安稳,若是子孙争气那还能靠着读书继续吃饭,但万一后代后继无力呢?

    最后说不定还是要灰溜溜回清凉镇来,那到时候这打猎武艺就是养家糊口的本事了。

    而且学了这些以后出门在外家里人也比较安心。

    谁想养的儿子在这里一窍不通,女儿倒是一点就通。

    看了几日他晨练之后小闺女就跟着他一起练起来了,还像模像样,三个月不到就能跟他喂招了,简直是天纵奇才。

    再说这打猎也是,不管是观察猎物动向,分别各种痕迹,还是抓到后收拾,都是一说就懂,上手就会。

    沈天赐不知道多稀罕他家小闺女呢!

    就是吧,这女猎户他就没说过,也不知道闺女学了这一手本事后能做啥。

    如今大儿子看上人家的麒麟儿了,他家小闺女一把打猎好手,总不能去谢家打猎吧。

    沈天赐第一次觉得大儿子有些不靠谱,但,机会在那里,别说大儿子,他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溜走,总要试上一试。

    私塾今日之后就放秋假,让孩子们回家给家里帮忙,所以沈风这会儿已经在给孩子们布置功课,顺道做训话,沈华则一大早揣着热包子和水壶上对面山丘上背书去了。

    容氏带着杨嫂和刘嫂,领着小女娃在后院收拾菜地,家里人多了,冬天也快了,要多囤一些菜,这会儿村里人都开始忙了没人有空过来帮忙,家里的活计就要自己动手了,估计要弄上几天。

    院子里挺安静的,只有水声和割肉的声音。

    沈天赐往外头一看就知道自家小闺女已经开始收拾他带回来了熊瞎子了。

    走进了一看,闺女握着刀的那个利索劲儿,真……不愧是他闺女!

    就是有些发愁。

    沈天赐过去上手帮忙,不意外接触到小闺女略带嫌弃的眼神,有些憋气:“你这丫头,这可是你爹我从山里拖来了,还不让我碰了?”这护食的性子也不知道像谁。

    “你想多了。”沈清鸾别开眼继续剥皮大业,她是嫌弃他过来收拾熊瞎子吗?她是觉得她爹这个样子,那京都沈家那边的亲戚是不是也都这个德行?

    也是,她爹这样,大哥都能拖着夺嫡成功,京都那边能有什么货色。

    则!也就遗传自沈家的大力有点作用了。

    今天也是嫌弃老爹的一天,哦,现在可以顺带嫌弃沈家了。

    “……”沈天赐决定不和小闺女争论这个话题,毕竟要是惹了丫头心情不好,她能几天不搭理你,于是挑了自家闺女可能感兴趣的事情开口,“爹这次进山里一路上碰到了不少东西,可惜要拖着这个大家伙,好多都只能看着它们从眼前溜过去。”

    沈清鸾瞬间抬头看向自家老爹:“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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