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纪注引魏略: (明帝)又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既听以生口自赎,又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录夺,以配战士....又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贵买生口以赎其妻;县官以配士为名而实内之掖庭,其丑恶者乃出与士。得妇者未必有欢心,而失妻者必有忧色,或穷或愁,皆不得志。 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便是明帝下诏一切军户出身的女子已经嫁给非军户人家的,“一切录夺”,强行离婚分配给战士做妻子,后来又准许让这些被迫离婚的家庭用年纪、美貌程度与那个军户出身的妻子差不多的女性来代替她嫁给军户。 县官拣选这些女子中漂亮的,送往掖庭以讨好曹睿,长相丑陋的才真的去配战士。 这项政策的槽点太多,就算是当事人都吐不过来。 这些军户出身的女性,还有买来代替她们配战士的女性,就是奴隶一样,只是为了满足曹睿个人色欲的工具和保障新生军士数量的生育工具而已,丝毫没有自己的家庭权利。连张茂上书谏言里都只是在强调男人们“得妻者”怎样,“失妻者”又怎样,完全没有提及这些女性的感觉。可见社会底层的女性在当时的地位是多么低下。 不过在同一段史料里,还有一段话: 是年起太极诸殿,筑緫章观,高十馀丈,建翔凤于其上;又于芳林园中起陂池,楫棹越歌;又于列殿之北立八坊,诸才人以次序处其中,贵人夫人以上转南附焉,其秩石拟百官之数。帝常游宴在内,乃选女子知书可付信者六人,以为女尚书,使典省外奏事,处当画可,自贵人以下至尚保,及给掖庭洒扫,习伎歌者,各有千数。 也就是说,除太后以外的女人可以指染政事了。 可以说是女性地位的提高。 但是,这毕竟只是世家女的待遇罢了,在这个时代,普通女子还真就像是货物一般。 焦仲卿刘兰芝的悲剧发生在这个时代,确实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幸运的是,辛宪英孙尚香这些人是这个时代的女性宠儿。 她们地位尊贵,貌美绝世,即使大才如同徐庶,对其也得恭敬有礼,当然,这更多的是看在曹冲的面子上。 在曹冲离开邺城的这些日子里面,辛宪英可没有坐着闲等,也没有浪费时间。 辛宪英是有能力的,若她是一个男子,未必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可惜她只有女儿身。 不过好在,她嫁的人待她极好,也极有能力。 辛宪英在这几个月中,除了去待在侯府的时间外,她很多时间都是待在别人的府邸之中的。 其中去的最多的,就是王宫。 男人们有男人们的交际,同样,女人们也有女人们的交际。 邺城的贵妇的圈子,从来都不小,而其中最大的,则是在王宫,在卞夫人身边。 曹冲虽然是环夫人所生,但是卞夫人毕竟是王后,讨好王后这一环很重要,即使王后不可能抛弃自己的亲生子而去支持曹冲,但是,只要让王后不要心生怨恨与不满,然后在曹操面前吹枕边风说曹冲的坏话便好了。 这是辛宪英在邺城中最重要的任务,除了这个之外,还有其他的交际。 各个将军的夫人,各个大臣的美妻,各个亲戚的女人女儿们,都是需要交际的。 就譬如近几年与曹冲逐渐交好的夏侯渊。 其中拜访夏侯渊夫人,与夏侯威,夏侯霸这些人的夫人时常会面,那就是很必须的事情的。 关系,从来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 曹冲作为一个利益集团的中心,对于这些琐事很难兼顾到,而且他只会也只能兼顾到男人之间的事情,对于女人的事情,他是兼顾不来的。 所以在这个时候,辛宪英的作用便体现出来了。 一个王朝,之所以要一个皇帝,一个皇后,那是因为皇帝管男人的事情,皇后要管女人的事情。 两者都有作用。 从另一方面来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