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万万没想到,对于这件事,我还真未必是最上心的那个。 十一月,连着下了几天秋雨,空气里渐渐有了寒意,饭店的生意每天都持续要很晚,有时候客人不是那么多,我便会让小疯子和花花先走,然后我收钱邹姐和阿秀跑堂,厨房留王勇一个人应付。 这天更特殊,真乃天降暴雨,商业区几乎没什么逛街的人,饭店里更是冷清了,我看新闻联播说暴雨会持续到晚上,便干脆趁着午后雨不那么大的时候让花花和小疯子先回去,免得晚上天黑雨大,更不方便。小疯子二话不说欣然接受,这很正常,但花花没有坚持要留下则让我有些意外了。两个人走后,我们又坚持到了天黑,眼见着不太可能有生意上门了,我便决定提前给大家下班。王勇邹姐他们都住一起,所以我嘱咐王勇路上小心,然后自己打了个出租车回家。 结果一推开家门,我就呆住了,原本空旷的客厅里忽然多了一张弹簧床,花花坐在床边儿上看电视,小疯子坐在床正中颠儿啊颠儿的俨然当蹦床玩儿呢。 “同志们,啥情况?”我故意问,但其实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答案。 “花花嫌跟你睡太挤,决定搬到客厅啦。”等不及花花打字,小疯子直接帮忙答了。 我看向花花,四目相对,他冲我笑了笑,像一只很乖的大狗。 心里某个地方忽然有点儿酸,我想也没想就说:“不是讲好了我搬出来嘛,你赶紧回屋儿,这地儿归我了。” 花花低下头,在手机上写了个几个字,写完后抬头看我,等了一会儿,见我没走过去的意思,眼里闪过一丝黯然。 最后手机被递到小疯子手里,后者直接大声朗读:“床很舒服,我不换。” 那之后,花花再没说什么,甚至没再看我,好像电视剧比我有吸引力百倍千倍。 我故作自然地挂好外衣,又给自己倒了杯水,直到喝到胃里发胀,终于确认花花不准备再交流了,才悻悻回卧室。 整个晚上,我的胸口都闷闷的。事情是我挑起来的,现在如愿以偿了,我却一点儿松口气的感觉都没有。说不上原因,只是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件坏事,比如偷了一辆车,或者……欺负了谁家孩子。 第章 不得不说,人真的是一种忘性很大的动物,要不老话怎么总讲记吃不记打呢,选择性忽略掉不好的,古往今来都是人的本性。所以当川菜馆的生意蒸蒸日上,每天的生活被流水账本填塞得满满当当,我便在这充实中渐渐淡忘对花花的那一丝微妙的愧疚,甚至习惯了客厅中多出一张床,一个人。 冬至那天,我们几个大老爷们儿也搞搞气氛,把阿秀邹姐还有王勇都招呼到家里来包饺子,弄得气氛和和乐乐,一家人似的。临近傍晚,饺子刚出锅,外头就有人敲门,邹姐热心肠地帮忙去开,结果我还没见到来人呢倒先听着了她的叫唤,老板,你家的新电视好气派噻! 我不关心邹姐怎么隔着那么厚的纸箱就能看出电视气派,我关心的是收货人——尼玛小疯子又乱花钱!死孩子还振振有词,真正生活在于质量,要知道攒下的都是纸,花出去的才是钱。听听还有比这更扯淡的么,要不是周铖拦着并且透露近期家电市场尤其是电视价格一泻千里所以买了也不算吃亏,我真有心踹小疯子两脚。 花花倒是不理我们这一团乱,专注地看着送货人拆箱,安装,调试,并认真听取对方所传达的使用注意事项,待人走后,他就成了专业的,调台,锁定,排序,玩儿越来越通,不亦乐乎。 其实花花很聪明,不论是领悟能力动手能力还是反应等等,他唯一也是最致命的软肋就在于没受过正规的教育。虽然我也是个半吊子,但起码也算把义务教育稀稀拉拉的读完了,知道写字一笔一划的顺序,知道英文有二十六个字幕,知道《友邦惊诧论》出自鲁迅,知道什么是黄赤交角,知道植物有细胞壁而人只有细胞膜,知道水能分解成氢和氧,知道中国是从什么时候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知道拥有一个进水口和一个排水口的游泳池同时进水和排水要多久才能蓄满……这不是掉书袋子,也不是显摆知道这些有多优越,只是一个人的成就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所处的高度。我在底层,花花比我还低,我很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