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迅速成长到能够寄生一个人,且被寄生目标一点异常都没有的程度?” “你觉得可能吗?” 魁梧男摇头道:“确实不可能。” 阴柔男:“你我皆知,不可能。尤其是当我们走到今天这一步,才更知道这样的事情有多难发生。” “可惜,我原本以为那只经验不足的小老鼠,今晚会再来的,看来只好再等一晚了。” …… “晦气。”邓春一边往住处走去,一边心中暗骂:“幸亏老子脑子转得快,不然今天躺地上的五个人里就要有一个我了。” 虽然他不怕死,却也不想就那么不明不白地死了。 邓春在活下来的七个人之中。 原因之一,是因为在十二个人里,他对组织的“忠诚”,所有人有目共睹。即使在这群疯子中,他的疯狂程度,也排的上号。 一个不怕疼,不怕死的人,如果没有被强行控制,他本身背叛的可能性极小。 唯一比较麻烦的是,邓春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把血大人交给他的寻找目标的血瓶给弄丢了。 刚发现这件事的时候,邓春只觉晴天霹雳,差点跟着被掐脖子的人一起翻白眼。 本来两位大人就已经在寻找说谎的叛徒,他还把血丢了,死定了。 可莫名的,他脑海中闪过一个不知道从何而来的想法,这虽然是一个危机,但也是一个机会。 因此他按着脑海中的想法,死咬在今天早上的时候,也就是在血大人发现血与目标有过接触之前,就已经将血弄丢了。这样带着血与目标发生接触的人就不可能是他。 而且如果他真的与目标勾结意图背叛,就更应该维持原样不弄丢血瓶了,这才能不引起任何注意。 将血丢了这样的祸事,发生在叛徒身上,反而不合逻辑。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的部分缘故,他没有成为地上躺着的五个人之一。 而且还托这次变故的福,逃过一劫。毕竟如果是平时他弄丢了血瓶,就算不死也要脱层皮的。 令邓春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到底什么时候把血瓶弄丢的? 眼看住处近在眼前,邓春加快了回家的脚步,这时他的眼神却突然闪了闪,有一瞬间的变化。 从原本的残忍狡猾,变得冷静谨慎。 但那变化极快很快消失,邓春的肢体并未表现出任何异常,就连脚步的节奏也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没有引起身后不远处黑影的怀疑。 而距离这里将近三千米处,李韭成功获取了自己想要的信息,迅速从黑暗中不引人注目地往旅馆返回。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