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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雪圜:“那我提供两盒蜂蜜吧。”

    陆宵:“我爸爱喝。”

    下午在酒店拍一场酒会的戏,并不劳累,只是群演多,站位比较麻烦。

    孟雪圜逮着空就窝在角落里,悄悄搜索陆家。

    陆凤阁、陆楼、陆玉树,在网上都能搜到照片和相关报道。其中又以陆凤阁和陆楼最多,毕竟是相继两任总裁,换届时媒体争相报道了一番。

    “陆伯伯和陆大哥长得一样严肃啊。”怎么说,就是如果他是陆凤阁,也会觉得把家业交到长子手里很安心。

    陆玉树一看就笑里藏刀。

    大哥二哥抱团,陆宵上位之路道阻且艰。

    孟雪圜攥了攥手指,他要好好表现才行。

    陆宵晃过来一眼,发现老婆在做功课,心里软得一塌糊涂,解锁手机,打开相册:“这是我家人的合照。”

    “这是我沈爸,他叫沈宁,这是他养的狗。”

    孟雪圜一眼就看见中间气质很好的沈宁,温润清雅,难怪有“芝兰玉树生于庭阶”。

    众所周知,高贵的文人常常对追名逐利的娱乐圈有偏见。

    “沈叔——”

    陆宵打断:“你也应该叫爸爸才不会露馅。”

    孟雪圜:“……”

    陆宵担心老婆紧张,果断出卖父亲老底:“你别看我爸一副满腹经纶的样子,刚回国跟文盲也差不多。”

    见导演那边群演的戏还没拍完,陆宵在孟雪圜身边坐下,分享趣事:“我爸爸是联姻的,一结婚,陆爸就去港城,一年没回来,我爸独自呆在南城,互不打扰。后来我沈爷爷传信,说港城有人明目张胆要当陆凤阁小三,让我沈爸跟陆爸联络感情,宣誓地位。”

    沈宁便听话地给陆凤阁写信,每次从古籍上摘抄一句思念离人的诗,例如“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捎人带过去。他刚刚回国,母语还在复健,又偏生迷上了繁体字,一封信一百个字,能写七八个错别字。反正陆凤阁满身铜臭味,也不会认真看他的信。

    陆凤阁把错别字圈出来,收在办公的抽屉里,给他送一点港城的小玩意儿。一来一往,算是完成两边家长要求的联络。

    陆凤阁在港城大获成功,沈宁迷上李煜的词,在信中写“今天这一首词很美,切中我的心情,而且还有你的名字。”

    一看是李煜的《破阵子》,亡败之词,跟庆贺八竿子打不着,里面有一句: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写的是大厦将倾前的繁华。

    不仅一句写错三个字,看不出哪里上心,下一句还是“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暗示联姻糟糕呗。

    陆凤阁庆功宴上收到信气笑了,当即回家一趟,看看他“沈腰潘鬓”哪里消磨。

    他们兄弟三人的名字,都来自于沈宁写的错别字。

    陆宵心机地讲诉一场商业联姻引发的美好爱情,希望给老婆一点启发。

    结婚一年没动静,然后突飞猛进。他爸可以,他也可以。

    陆宵抽空给他爸打了一个电话预告:“晚上我带圜圜回家吃饭,他是我正在追的合法同居对象,你们不要露馅。”

    沈宁:……正在追的,合法同居对象?

    沈宁无语:“你跟你爸真是一个样。”

    陆宵喜上眉梢:“借您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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