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的自信,会让她最终还是留在他的身边。 五年前,他能得到她,五年后,他也能。 男人将燃到尽头的烟头丢在地上,用脚踩灭,而后,抬步走至了她的面前。 在仅有一步的距离,他拿过手下的匕首,放在她的掌中。 他抬起手,指着自己左边胸口的地方。 “插在这里,这是人最脆弱的位置。褚暖,若你想我放过你,除非我死了,不然的话,只要我残存一口气,你就别想如愿嫁给易珩!” 就算再来几次,他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情来。 他不可能让她嫁给易珩,也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那个拥有她的男人,就只能是他。 江沅拿着匕首的手在轻微发抖。 他就在她的面前,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他以为,她就不敢吗? 经历了五年前的那些事,她早就已经不是当初的江沅了,现在的她,没有什么不敢的。 她抬起头,对上了他的双眼。 “巩眠付,这是你逼我的!” 话音刚落,她就举高了拿着匕首的手,而后挥下,往他的左边胸口的位置。 男人闷哼一声,她几乎没有半点的犹豫,就拿着匕首刺进了他的身上,他垂下眼帘,看着那逐渐被渲染开来的红,在左边胸口的地方,如火如荼。 她当真是恨透了他,所以,才会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他的嘴角噙着一抹苦笑,身子慢慢地滑倒,后头的人见状,连忙上前搀扶住。 “巩爷!” 意识开始模糊,他在黑暗袭来之前,只来得及看见,那白纱被他的血迹所沾湿,如同一朵朵的花。 血染白纱。 这样,挺好的。 最起码,他的血能在她的白纱上留下痕迹,不像他的人,早就被她从心底赶了出去。 他阖上眼睛,人已经失去了意识。 江沅站在那里,她是亲眼看见他在自己面前倒下的。 手上沾着血迹的刀,应声坠落在地面上,她没有任何的动作,望着他身上的白色衬衣快速地被鲜红所蔓延,而她的眼瞳之中,似乎,也只剩下这抹刺目的红。 那些人连忙把他送去医院,而另外的一些人,则是将她擒住,一同带去了医院。 抢救室门口的那盏红灯亮起,巩眠付被送到医院的路上,一度休克,而被送进抢救室时,情况危急。 她就站在那里,身上仍然还穿着那一套婚纱,只是裙摆上的血迹,怎么都教人无法忽视。 她用手擦了擦,想要将血迹擦去,却发现,不管怎么用力,这血迹是怎么都擦不去。 巩眠付的人在门前来回蹭步,其中有一人直接跑到了她的面前,表情严峻。 “要是巩爷出了什么事,你就等着陪葬吧!” 她却像是什么都听不见一般,只顾着擦拭婚纱上的血迹,半晌以后,她抬起了头。 “易珩呢?他在哪里?” 那人就像看神经病似的看着她。 “巩爷现在还在抢救室内抢救,你竟然……” 他的话说到半途就被截住了,旁边,老白走过来,挡在了她的面前。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