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镜之的话落下, 奚嘉下意识地抬头看他, 目光正好落入他眼里的那颗黑痣。 从第一次见面,奚嘉就觉得这颗痣很奇怪。 眼睛里长痣并不是没有, 但很少见,长在眼珠里就更加奇怪。他记得那天给叶大师开门, 乍一眼看到这颗痣,便觉得脚底发寒, 一股阴森森的凉气从地底往心头爬。如果这颗痣封住的是一种煞气, 那也确实能解释奚嘉感受到的寒意。 这种特殊的体质让叶镜之成了今天的叶阎王,即使师父早早去世, 他也能自学成才,以年轻一代的身份,超越诸多前辈,站在玄学界的顶峰。 但也正是这种体质,让他进步得太快,成为了同龄人中恐怖的存在。 有得必有失,想要获得什么,就必然会失去什么。 想起过去的一些事情, 奚嘉垂了眸子,不再说话。 叶镜之哪里知道短短几分钟, 奚嘉居然想了这么多东西,他看奚嘉不说话,问道:“今天难道出了什么事?” 奚嘉摇首:“剧组的情况挺好的, 李导也挺照顾我的。”顿了顿,又道:“叶大师,我在这边一切都很好,你不用担心,也不用……对我这么好。”最重要的是……咳,你这么关心,总觉得怪怪的,咱们非亲非故,好像总有哪里不对劲…… 叶镜之没听明白:“?” 奚嘉咳嗽了两声,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你们捉鬼就已经挺辛苦了,不用再来关心我的事情了,我能照顾好自己。” 叶镜之一呆。 可是师父不是这么说的啊! 前年“鬼知道”发布了一期关于易凌子的八卦特刊,当天晚上,整整四篇文章,讲的都是易凌子年轻时候是怎么拐|骗天真无知的女性道友,又是怎么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 裴玉说,那次特刊一发布,叶镜之为了维护自家师父的名誉,带着无相青黎冲进“鬼知道”总部,杀了个三进三出,硬生生让“鬼知道”把那次的四篇文章全部删了。但很多前辈在和自家小辈说起这件事时,都哈哈大笑:“这也就是易凌子不在了,他要是在,肯定不会要求删文章,还会要求‘鬼知道’连续发几次他的特刊,把他的英勇事迹传遍天下!” 易凌子其人,是当真奇特。说他是花花公子,那绝对没有冤枉他,甚至还委屈他了。 想当年,易凌子年轻傲气,风流倜傥,又是墨斗榜第一。长得帅、实力强,还有一张会哄女孩子的巧嘴,多少年轻的女道友对他是芳心暗许。易凌子捉鬼捉到哪个城市,哪个城市就有他的红颜知己,真是玄学界第一情圣。 后来人到晚年,易凌子毫不介意自己花心的过去,反而在年幼的徒弟面前大吹特吹。 “镜之,知道要怎么对女孩子么?你要对她好,她要一百年的厉鬼你就给她捉一百年的厉鬼,她要五百年的飞尸炼宝你就给她买五百年的飞尸。她要啥,你就给啥,就算她要星星,你也得给她摘星星,这样女孩子就会对你死心塌地。” 当时叶镜之才四五岁,听了这话,只懂点头,但也会思考:“师父,镜之摘不了星星。” 情圣易凌子恨铁不成钢地说道:“蠢!为师当然知道你摘不了星星,连为师也摘不了星星。女人要你摘星星,那是真的想要星星么?那是想要你为她做任何事。只要你把能想到的所有事都给她做了,她绝对不会和你要星星,懂不懂?” 小叶镜之才四五岁,哪里会懂这些,只能认认真真地用小本本把师父的这些教诲全部记下,与每天要背诵的功法咒语一起,好好牢记。 要说易凌子风流了一辈子,潇洒了一辈子,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年他的那些红颜知己,现在都嫁为人妇,大家很少来往,只有他自己还是孤家寡人一个。 因此,易凌子引以为戒,在教育弟子的时候常常如是说道:“没媳妇的时候,什么都好,你可以学学为师的本领,好好享受大好青春。等以后结婚有媳妇了,就赶紧收心,外面的都是妖艳贱货,媳妇才清纯不做作,才是最重要的人。你要记住,媳妇比你自己更重要,媳妇吃肉,你就喝汤;媳妇睡觉,你就打扇。知道了吗?” 小叶镜之认真地记下来。 『要对媳妇好,要给媳妇捉一百年的厉鬼,买五百年的飞尸,摘天上的星星。我只喝汤,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