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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彦初的手上,等着车里的人下来。

    大家对林彦初的女伴是近期才有耳闻的。听说不近女色的林彦初最近不仅让一个女人搬进自己家里和他同居,还送了她一套别墅,把人弄进了公司,每天形影不离。

    一开始大家听到这个传闻都是不信的,林彦初连江城第一名媛于雅都看不上,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要说他真心喜欢什么人,简直就是天荒夜谈。

    但是后来证据越来越多,就由不得他们不信了。林彦初身份高,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关于林小洛的消息很快就在圈子里传开了。

    据他们得到的消息,这个林小洛是乡下来的,刚开始连普通话都说不好,还是林彦初请了人特意教她,才把她一口普通话给教出来。这样一个人,也不知道林彦初是怎么看上的。

    其实,圈子里有不少人都养小情人。那些个情人长得是不错,平时看着也顺眼,但真带到这种场合,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见人待物畏畏缩缩,一股小家子气,完全上不了台面。家世不同,养出来的气质云泥之别。

    那些情人大家也就是图个一时新鲜,新鲜劲一过,分手的分手,换人的换人。

    林彦初家的这个乡巴佬,也不知道能新鲜个几天。

    大家虽然一个个都等着小洛的出现,但都是怀着看戏的心思,心里并没有将林小洛放在眼里。甚至开始无比期待林小洛在大家面前出丑闹笑话的样子。

    在众人的瞩目之中,小洛拉着林彦初的手从车里走了下来。

    这是两人在路上就说好的,小洛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一定要将自己的女神形象进行到底,所以出场方式非常重要。

    林彦初也很配合,当好了一个完美的护花使者,小洛出来的时候,高跟鞋不小心踩到裙子,差点摔了,好在林彦初手使了点力,扶住了她,这才保住了她的完美出场。

    好险好险。

    小洛今天精心打扮过,收起了自己平时调皮捣蛋的模样,她的皮肤很白,好像自带柔光,眼尾的水晶俏皮中又有几分妩媚,分外动人。而且小洛身段纤细,收腰的长裙将她的身材完全勾勒出来,即使站在气场强大的林彦初身边,小洛也丝毫不逊色,甚至让人产生了一种男才女貌无比般配的感觉。

    大家想象中那种乡下人上不得台面的画面根本没有出现。

    而且,她的皮肤一点瑕疵也没有,比她们这些每天涂五六层高价贵妇护肤品的人皮肤还要好得多。仪态就更不用说了,人家那气质、那身段,而且顾盼流转间飞扬的自信,走出来的时候简直就像一国公主出巡,那些想象中的小家子气一点都没有,反而是她望过来的时候,让人产生一种自己在迎接大人物的感觉,真是中邪了。

    哪个农村能把人养成这样,他们二话不说把自己家里的孩子送过去。

    在场的女士还没有表现出什么,有些男士内心已经蠢蠢欲动了,推己及人,要是身边有个这样的尤物,他们也愿意每天形影不离宠着她。

    林彦初对周围的目光向来熟视无睹,小洛也不例外,以前凡人靠仙界庇护过日子,即使是一国之君,到了她面前也要毕恭毕敬的,小洛对各种目光丝毫不怵。

    小洛挽着林彦初的手进去,将自己的女神形象维持得十分出色。

    于雅一直在暗暗关注林彦初,看到林彦初的车子过来,她原本是要上去打招呼,再把他领进去的,谁知道林彦初竟然对这个女人这么好,亲自开车门,亲自牵她下车。

    于雅嘴唇都要被自己咬破了,站在阶梯上好久都没有下去。

    她站的位置比较隐蔽,旁边有树木阻挡,所以大家都没有看见她,于雅正要走,不远处两个女生的议论声传了过来。

    “都说于雅是江城第一名媛,不过要我看,她长得确实没人家漂亮,她输得不亏。”

    “可不是,她这个称号感觉就是于家放出来的,大家听得多了,慢慢形成了条件反射,真不是我嫉妒,她长得是还行,但也没到现在吹捧的这地步。”

    “看她以前多清高啊,呆会真想看看她的脸色。”

    ……

    说话的两个人是于雅高中同学,她高中上的是江城的贵族学校,所以大家基本上都在一个圈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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