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媚静静坐在床上。 发疼的脊椎和酸痛到已经僵硬的脊背,都一直在不停地向管理着它们的大脑神经中枢传递疲惫过度急需舒缓的信号。 可仿若正被举着枪威胁强制着必须保持紧张的节奏工作的大脑却对此无暇顾及。 然而,事实上,拥有着并正支配着它的主人已经两天没有闭上眼,然后安稳地躺在床上休息了。 似乎是只要一旦闭上眼,她就会再次直面那仿佛天空一般没有边际的血色,还有一片又一片令人心生绝望的惨白。 一次又一次地,一阵猛烈的枪声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密集而不停歇地在她所处位置的四面八方响起。 开枪的声音清晰得仿佛就在耳边。 但震耳欲聋的它们,让沈媚分不清究竟哪一声才是从她握着的手枪里发出的。 杀人只有第一次,而不会有最后一次。 莫名地,站在那片发着刺眼白光并四处沾满血色的地上,沈媚突然之间想到了这句话。 甚至,她还进一步想起,Leslie曾经饰演过的一个角色——“枪王”。 枪王枪技一流受人崇拜,并获过无数大奖。 但在他选择了开枪杀了第一个人后,他就像一颗狠狠坠入了深海的流星一样,身上的光芒一步步逐渐变得黯淡。 而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人生另一条岔路的他,也已经无法再回头了。 沈媚缓缓将最后一根烟点燃,随后轻轻夹在指尖。 窗外,微风带着冰冷的雨意撩起窗户前的层层细纱接连不断地吹进屋里来。 光着脚坐在浸染着无边冷意窗边,在正被风吹拂得缭缭而起的尼古丁烟气中,她低头认真地细细擦拭手里的那把银色手枪。 从刻有“Laurence”烫金字纹的握把底部,然后逐一地,慢慢擦拭到冰冷的枪口。 最后,她打开了左轮的弹筒—— 里面装着最后一发空包弹。 轻柔地露出一个虚无缥缈的笑,她伸手将子弹从弹筒里取出。 “I? need? it,but? not? yet(我需要它,但是现在还没到时候)。” 第二天,像是自己只是出来赴约小住了几天一样—— 清晨,沈媚驱车离开了赫比顿,返回到月半弯。 而现在她回来的时候拿的物品,也和离开月半弯时带走的一样。 握在手里的手机和车钥匙,以及被她妥善放在衣服口袋里的手枪,再无其他。 解锁后,她走进别墅大门。 静静朝四周环视了一眼,别墅里的一切都和她没离开时的那几日一样,依旧空荡荡得看不见任何人影。 沈媚穿过客厅,随后慢慢走上楼梯,最后再一步步走进了她的房间里。 眼前,被人刻意处理清扫过的房间一尘不染。 然而她很清楚,那时候她在近距离下射出的那一枪成功地将王胜南的肩头狠狠炸出了一个血花般的窟窿。 迸发而出的鲜血沿着他赤裸的胸膛慢慢蜿蜒地往下流,最终在底下浅绿色的床单上点缀出一朵又一朵鲜红色的花。 当她再一次站在那张曾经沾染了另一个人鲜血的床前的时候,那双如白玉兰般清澈明净的眼睛不自觉地渐渐变得恍惚起来。 此时此刻,沈媚只觉得那种令她难受绝望到似乎自己又将再次濒临崩溃边缘的感觉,正猛地在黑暗的深处接连不断地涌出。 可当她控制住那股可怕的情绪,神色变得逐渐清明后,看着浅绿无暇的床面,她竟心生出自己似乎是经历“庄周梦蝶”的诡异荒谬之感。 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 沈媚静静看着那抹如春天树枝长出的嫩芽一样浅绿的美好颜色,然后一步步走到床边,最后把身上的手枪取出,放回了枕头底下。 她不是庄周,也不是蝴蝶。 她是沈媚,也是Jessica。 还是一个拥有着自己的爱人,同时也拥有着属于他的无尽爱恋的女人。 她不会忘了她究竟为什么来到桦城,也不会忘了她现在是为了什么在赎罪。 最后,她更不会忘了,那些曾令她夜夜失眠饱受折磨的痛苦记忆—— 在完成赎罪以及自杀挣脱出这一切前,她一定会找出当年那件事的真相,找出真正杀了她心爱的男人的那个人。 到时候,她也一定会紧紧瞄准他的心口,然后不再犹豫地,一枪杀死他。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