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领,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职业病,如果打丧尸也算是职业的话。 杜云夕清醒后,便睡不着了,直接从床上摸索着下来,穿好衣服鞋子。她的动作很轻,和她同床的杜云瑶依旧睡得香甜。 从屋内出来后,微凉的风让她精神气爽,杜周氏看到侄女已经起来了,连忙道:“你快回去休息,我来做早饭就好。” 杜云夕笑了笑,“大概是前几天休息太多了,所以反而睡不着。大娘,我来帮你吧。” 然后她轻轻松松将一桶至少有五十斤重的水拎了起来。 杜周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瞪大眼睛的样子同杜云瑶倒是有些像。 杜云夕羞涩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以后,力气就变大了不少呢。” 杜周氏连忙念佛,“这可是佛祖保佑呢。” 杜云夕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倘若真有佛祖的话,那么为何前世她的朋友们都没好报呢。她死了后,穿来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杜云夕只希望她的那些朋友也能如此,而不是真正死亡。 等吃过早饭以后,杜云夕拿着杜周氏准备好的礼物,准备前往大青山。孟珩同他父亲便是住在大青山附近,听闻孟父在打猎这块更是好手,在前年更是亲自打死了一头的黑熊。比起他那残疾又破相的儿子,孟父今年虽然四十岁出头,但是在村里的行情十分不错,邻近的几个村里,更是有好几家的寡妇在打他的主意。只是孟父却一心养着自己那“废了”的儿子,完全没有再成亲的意思。 杜云瑶原本也想跟着杜云夕一起进山,但杜云夕觉得单独一个人更方便她行动,以让她帮忙做一个荷包的理由,让她留了下来。 杜周氏给孟家准备的谢礼是两斤的米,一尾昨天钓的鱼和大概一斤的鸡蛋。 杜云夕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才走到大青山的入口。据说孟父每天都会在这附近巡逻,所以不必担心有野兽下山。也因为这个缘故,陶天功甚至每个月给了他一百文,作为守着这附近的工钱。 在孟父住在这里以前,据说就曾发生过几起野猪下山伤了人的事故。 杜云夕手里拎着那些东西,脚步轻快地走着。她虽然不曾来到这里孟家,但路线多少还是知道的。 她沿着进山的路走了大概五分钟,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石屋。在石屋的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慢慢地用轮椅行动着,整个人沐浴在晨光之中。 杜云夕一看便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孟珩了。说起来,从名字来看,孟珩同阳河村就显得格格不入,名字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 她正要走过去,忽的,似乎有什么动物急速而来,跑动的哒哒声响伴随着大地震动的声响。 杜云夕回头一看,冲过来的正是一头至少有三百斤的野猪,从路线来看,那野猪在撞到她之前,就会先撞到孟珩。 人命关天,加上孟珩还是原身的救命恩人,杜云夕自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出事,顾不上藏拙,捡起地上一个大大的石块,用力砸了过去。 下一秒,上一刻还在露出凶狠獠牙的野猪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猜猜是男主呢还是男配呢! ☆、第十章 信任,父子 孟珩瞳孔缩了缩,看了看地上的野猪,又看向杜云夕。 杜云夕露出十分无辜的眼神,她的视线落在孟珩身上。就如同记忆中那少数几面一样,孟珩的皮肤是一种有些不自然的黑,若是仔细看五官的话,会发现他的五官十分完美,只是黝黑的皮肤却遮挡住了完美的五官,加上还有三道大大的疤痕,交叉地布在他的脸上,越发显得狰狞起来。 孟珩用审视的眼神看着她,“你的功夫倒是不错。” 杜云夕垂下头,作羞涩状,“我只是力气大了点而已,没想到运气那么好,居然直接砸死野猪了。” 孟珩说道:“你今日过来是?” 杜云夕走了过去,说道:“前几日,多亏了你,我这条命才活了下来,这是谢礼。” 孟珩淡淡道:“我救你一命,你也救我一命,我们之间也算扯平了。” 杜云夕发现他的声音十分好听,低沉的嗓音落在耳中,即使语气冷淡,也有种勾人的魅惑。用现代的话语来说,那就是耳朵听了会怀孕。 杜云夕没说什么,只是十分自然地想要帮他推轮椅。 孟珩眉毛微微皱起,“我自己来。” 杜云夕扬了扬眉,也不强求。自然对方不需要帮助,那么她也不必多管闲事M.bjZJN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