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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私事,谁知转眼地主换了人。”

    初芝摇摇母亲的手臂以示安慰,季太太回心转意,拍拍女儿的手,“没事,看中什么了吗?不用担心价钱。”

    沈凤书在客厅坐等明芝和友芝回来。这里炉火温暖,桌上一盆水仙散发幽幽清香,他靠着沙发有些眼涩,决定闭上眼睛小休。昏睡中他听到细细的脚步声,来来去去,是丫环小月在做家事。

    一个家庭的安逸与否,全靠主妇是否能干。沈凤书暗暗称赞明芝,两个年轻姑娘在外,友芝又是不问世事的人,打理的功劳自然在于明芝。也许祖母的想法是对的,有她帮他理家,无论在哪也可以有个舒适可供休息的地方。

    他这一觉直睡到下午,睁开眼便看见桌边的人。

    鹅蛋脸,一头乌黑的长发松松梳成两条辫子垂在胸前,面颊白里透红,嘴唇是天然饱满的弓形。

    见他醒来,她杏仁般的大眼睛露出了笑意,和一点怯意,“大表哥。”

    沈凤书定定看了她一会,确定她肯定是明芝,“二表妹。”

    虽然女大十八变,但几个月未见,明芝居然会长成这么一付秀丽的模样,是在沈凤书意料之外的。他听说过明芝生母的事,不由得想到,有那样的母亲,确实女儿也不会差到哪,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明芝和友芝从外面回来,听说大表哥来了,又睡着了,便决定不打扰他。但友芝可以不闻不问关上门做她的事,明芝却不行,对帮她离开家来到这里的沈凤书,她必须表示出应有感谢。

    “我睡了多久?”沈凤书看着窗外的日头,那轮金红的太阳堪堪挂在屋脊上,随时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溜进地平线。“姑妈和初芝呢?”

    明芝站起身,给沈凤书倒了杯热茶,“徐仲九送她们回去了。他还帮你在旅馆开了间房,说晚上夜路不好走,不如歇一晚明天一早再走。”

    沈凤书喝了口茶,暖意缓缓下肚,“怎么不叫醒我?”

    “大表哥难得来,不妨多留点时间。”明芝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要不要把五少爷的事情告诉沈凤书,转念又决定不说,免得露出蛛丝马迹,被他察觉自己和徐仲九来往密切。“晚饭要出去吃吗?这附近有中餐也有西餐。”

    “你们平常吃什么,我也跟着吃点就行。”沈凤书拿出烟,想了想还是出去到院子里吸。他站在树下静静吸烟,隔着窗能看见明芝和小月在张罗晚饭。她穿着条普通的蓝布棉袍,但身段高挑修长,带着少女特有的青涩。

    我是不是错了。沈凤书忖道。彼一时,明芝是季家最难嫁的女儿;此一时,秀美青春,天底下不在乎妻子的出身、嫁妆的好青年并不少。

    明芝准备好了晚饭,其实不过三菜一汤,有小月和福根嫂帮忙,直是小事一桩。但她装作仍在做事的模样,实在是有些胆怯于面对沈凤书。

    我干吗怕他?!

    明芝在心里大喊一声,终于勇敢地迈步去院子叫沈凤书来吃饭。

    也许过于气昂昂的步伐会影响正常的行走,她被台阶一绊,跌跌撞撞冲向沈凤书。而后者愕然之下往后退去,导致她在他面前摔了结结实实的一跤。

    唉-明芝在心里哀叹一声,以飞快的速度骨碌碌爬起来,就像刚才那幕从没发生一样,坦荡荡地说,“大表哥,开饭了。”

    表妹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沈凤书点了点头,突然发现手指上的刺痛是烟头烧出来的。赶紧熄灭,他才意识到自己是看呆了。

    第二十二章

    有客人在,明芝坐上主妇的位置,殷勤地把最好的菜摆在沈凤书面前。那是一道八宝鸭,鸭背上淋了虾仁和青豆勾的汁。明芝用筷子和汤匙扒开鸭背,露出里面的内容,笋丁、火腿丁、香菇丁的香味随着糯米的热气一齐飘出来。她拿过小碗,帮沈凤书舀了大半碗,轻轻送到他面前。

    友芝不爱吃糯米,明芝挟了一条鸭腿给她。食不语,寝不言,三人安安静静吃晚饭。

    沈凤书吃惯大锅饭,偶然在外面吃饭也是一些不得不出席的场合,像这样的家常便饭很久没有了。他不由放慢速度,煮饭的米是季家田里自产的新米,软糯清香,嚼劲很好。

    就着炒青菜沈凤书连吃两碗饭,明芝忍不住帮他盛了一大碗汤。春笋和小排、咸肉炖的腌笃鲜,M.bJzJN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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