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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是不是多了个娃的缘故,怎么这会儿就觉得饿了?”

    莫牙狠狠道:“一趟贤王府,你真是更蠢了。为了来见贤王妃,咱俩都没吃晚饭呐。走…”莫牙搂紧程渲,“吃东西去。”

    冬夜虽冷,但一人捧着一碗柴火馄饨也是美的很。莫牙舀起自己碗里的拨给程渲,嘀咕着道:“肚子里多了个娃,就得多吃点,不然孩子生出来瘦瘦小小,看我怎么治你。”

    馄饨的肉糜剁得极烂,皓齿咬下弹性十足,这皮子碾的也好,久煮不烂很是劲道,还有这拌了淡菜的底汤,嗅着鲜美无比,愣像是用好东西吊出来的鲜味。莫牙吃了一个就开始打不住,一个连着一个,就差鼓掌叫好了。

    ——“程渲。”莫牙喝了口热汤,歪头看着她被风吹乱的发髻,指着道“婚嫁的发髻好看不假,但却没有之前的精巧,风一大就散了半边,程渲,你都看不见你现在多羞人。”

    程渲摸向发髻上的牛角簪子,缓缓抽出,一头青丝如瀑洒下,程渲爱惜的拂拭着手里的簪子,有力的握在手心里。

    ☆、第166章 沧海珠

    ——“程渲。”莫牙喝了口热汤,歪头看着她被风吹乱的发髻,指着道“婚嫁的发髻好看不假,但却没有之前的精巧,风一大就散了半边,程渲,你都看不见你现在多羞人。”

    程渲摸向发髻上的牛角簪子,缓缓抽出,一头青丝如瀑洒下,程渲爱惜的拂拭着手里的簪子,有力的握在手心里。

    长发及腰也这么好看——莫牙托着腮痴痴看着,“程渲,你是不会梳那个发髻么?不然为什么做我妻子那么久,要不是萧妃给你绾髻,你是不是打算一直顶着姑娘髻?”

    “梳头又不难,我五六岁就会自己梳了。”程渲说话间,双手灵巧的挽起秀发,莫牙还没来得及眨几下眼睛,发髻就已经绾好,程渲执起牛角簪斜斜戴进,“女子出嫁,是要由母亲或者族亲绾髻送嫁的,我孤女一个,自己绾髻,不吉利。”

    “噢。”莫牙大悟,“萧妃对咱们真好,常送我礼物就算了,还给你送嫁呐。老爹日夜不眠不休,替他的故人非烟钻研治病的法子,看来,我也得帮上一帮,莫牙出马,一个顶俩。”

    程渲心头揪紧,“萧妃的病,真的能治好么?”

    “两个神医,你还怕?”莫牙自信道,“老爹那头,该是快了,他守着故人这么多年,这次,穷尽毕生所学,他一定会治好萧妃的。”

    程渲略微松下口气,捧起面前的海碗,扒拉着泡软的馄饨,莫牙怜意起来,捋起程渲漾下的发丝,嗔嗔怪道:“还说自己五六岁就会梳头了呢,这发髻啊,怎么也不如萧妃给你梳的好…”

    莫牙吃的快,等着程渲也有些无聊,转头看向不远处的贤王府,贤王府连绵整条街,是岳阳城除了皇宫外最恢弘的宅子,可在暗夜里,莫牙眼睛再好使,也就只看得见隐约的府门,恢弘的宅子,像是被夜色吞噬着。

    贤王府外,只挂着一只灯笼,莫牙记得程渲说过,岳阳显贵喜欢斗富,中秋佳节更是用灯笼比试,谁家财大气粗,谁家的灯笼也就越多。贤王府是齐国第一显赫,但刷金漆的匾额旁,也就悬着孤零零的一只灯,连个双数都没凑起来。

    程渲跟着扭头看了眼,灯火单薄,寒风凛冽,像是随时就会让贤王府陷入黑暗。

    程渲看出莫牙心里所想,吞下最后一只馄饨,“贤王府就是齐国的明灯,挂不挂灯笼,该是没有区别。”

    ——“还能省灯油钱。”莫牙扶起程渲,“吃饱喝足,回去好好歇上两天,哪里都不准去。”

    “哪里都不去。”程渲拉住莫牙温暖的手。

    俩人沿着街角慢慢朝客栈走去,哒哒的马蹄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马蹄声由远及近,从城门方向驰骋而至。

    ——“是从城外驿站进皇城的信使吧?”莫牙昂起脖子看了看,“大半夜还不消停,难不成,有什么事?”

    “有事也不管。”莫牙搂住程渲,“咱们走。”

    子夜,死一般的子夜,这是穆陵有生以来最可怕的夜晚,他被刺墨抛下深海,顺着潮涌起起伏伏,也不曾有过如此的未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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