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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民国闹离婚 第22节


谱。

    第三条是残疾人骗婚。

    不可能。

    第四条是遭受对方重大侮辱,譬如男方指责女方通奸。

    这个实在是

    照他现在这个样子,她必须离开他了,再晚的话发生什么就来不及了。她对他饱受生理折磨深感同情,但也仅到同情为止了。他有一百种解决需要的方法,但她要做了那其中一种,她就完了。

    她不知道她的命运要在哪儿结束,但爱上他绝对是最悲惨的一种。

    农历八月十二,密斯脱周来看她,如果杜加林没有看那份报纸,她是绝对不会忍着腰痛来下楼见他的。

    她今早翻看昨天的晶报,上面的一篇连载小说让她背后一凉。小说叫屏中鸟,目前只登了六千字。女主角是郑家的少奶奶,她的丈夫是英国的留学生,继承了剑桥的光荣传统,时刻都拿着烟斗准备坐在沙发上吸烟。这位少爷住德国人造的房子、穿巴黎裁缝裁制的衣服、喝苏格兰的威士忌,但在食色选择上却是非常中式的,他吃中国菜,娶最传统的中国女人,因为中式的传统女人最过柔顺,她有一双小脚,从来不穿西洋的衣服,事事以丈夫为先,还主张为丈夫纳妾。

    这个故事与她的生活当然不完全相同,仅就女主角的丈夫和傅少爷相比,勉强有六分形似,至于神似一分都勉强,可有些关键信息却不得不让她起疑心。无论是文学界还是史学界从不缺这种将熟人当原型的案例,她在这方面格外敏感。女主角姓李,她姓杜;女主角的丈夫姓郑,她丈夫姓傅;他是牛津的,这里变成了剑桥;单看和她毫无关系,可是和其他描写加在一起,就显得非常刻意了,生怕人知道,又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怀疑是熟人把她俩当作了小说的原型。

    这篇小说里,女主角的丈夫出场穿一身墨绿色的西装,打大红色领结,戴墨绿色的帽子。

    绿色的帽子,她第一时间想到了那位周先生,且越发觉得他有嫌疑。她注意看了作者一栏,笔名同十。同十不就是周的变笔么?事出反常必有妖,她虽然不愿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别人的善心,但这位周先生实在热情得没有道理。这位作者以前还有一部作品,叫脂粉僵尸。她想起自己好像看过这本书,主角隐约记得是一个风尘女子,傅少爷说他是长三堂子的常客。

    她因为腰疼穿的是宽松衣服,自认打扮足够端庄,足以待客后,便在小翠的搀扶下从二楼下来,接待客人,尤其是男的,自然不能在卧室里。

    她让小翠泡了茶,坐下来同他寒暄。

    “听店里的伙计说你病了。”

    “腰疼,老毛病了。”她一想到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对方的创作材料,便连一句真话都不愿说了。

    “我认识一个骨科的大夫,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给他打电话。”

    “不麻烦了,已经找大夫看了。”她话锋一转,“我在家里呆着实在没什么消遣,周先生有小说推荐吗?”

    “不知道你想看哪类书?”

    杜加林从桌上拿出一张报纸,给周生指了指,“这个小说很好,可惜只有一章,他之前写过的脂粉僵尸我也看了,实在写得好。我当时看了,便想见一见这个作者。”

    “真有那么好?”周生平静地反问了一句。

    “在我心里,至少当代前三。”杜加林钉着周先生看,得意和笑意抑制不住地从他眼神里冒了出来,他语调再平静,也掩饰不住。

    “也没那么好,语言上还不够独创,有模仿福楼拜的嫌疑,可能也受了些易卜生的影响。”

    就是他了,杜加林心里想着,这完全是作者自谦的话,表面上是自谦,其实是自傲,这时候你非但不能顺着他说,还要加倍地夸他。

    “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不知道周先生认识这位作者么?”

    “你真的很想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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