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前任遍仙界

第435节


    当日下午,这件事就传遍了整个仙城,世人皆惊。

    要知道,主人要奴仆死,奴仆连犹豫一下都是罪过。奴仆弑主是最最严重的罪名,挑衅了整个世界的规则,城主府立刻下发格杀令,要取她项上人头。

    这样的人必须死,决不可开先河。

    七十二在荒野中度过了被追杀的三天。杀她的人也一样是奴,她问:“我有什么罪?他要杀我,我当然能杀他。”

    “你疯了,他是你的主人,奴怎可弑主?”在追捕的修士眼中,她比手上沾染无数人命的要犯还要丧心病狂。

    她反问:“他生来是主人,我生来是奴仆,凭什么?”

    “这是天命。”对方道,“你在违逆天命。”

    “什么天命,天这么说了吗?这是人说的。”她嘲笑,“人家说你生来是奴,你便信了,一群蠢货!”

    “不必与她多言,杀了便是。”

    七十二一路奔逃,仗着从小公子那里搜来的丹药法器,硬生生耗死了他们。临死前,负责追杀她的头领说:“你以下犯上,必遭天谴。”

    “若真是如此,我动手的时候就该劈死我了。”她举起刀刃,刺向他的胸膛,“可活下来的人是我!”

    噗嗤,利刃刺破胸膛,血花喷溅到她脸上。

    她面无表情地擦掉了脸上的血痕,头也不回地离去。

    半年后,她成功筑基。

    这个世界上,修为最高的乃是元婴。筑基修士说少不少,但也绝对算不上多,在偏僻的乡下地方,许多小家族的族长就只有筑基修为。

    那么,奴仆若是筑基,能变成良民吗?当然不行。

    尊卑乃是天定,如何能依据修为更改,若是如此,奴仆结了丹,难道还能做贵族不成?所以,奴隶永远是奴隶,为了便于修为低微的主人控制,通常还会被要求签订主仆契约。

    七十二很幸运,因为她的“主人”未满七岁,签订契约有损神识,故而未曾与她定契,否则,那个小家伙想要她死,她连反抗一下都不能。

    可接下来的路依旧不容易走。她杀了自己的主人,得到了“自由”,可这个世界不容许她拥有所谓的自由。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剥夺这本该是人人具有的权利。

    她的头上,压着金丹,压着元婴,压着贵良贱的社会规则。

    这三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第496章

    七十二自出生起, 就是徐家的奴仆,从未看过外面的世界。但她的内心深处,有着强烈的直觉——世界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被所谓的主人鞭挞时,她这么想。看到有修士因是贵族, 便当众淫辱良家女子而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时,她也这么想。亲眼目睹一个幼童因为贵族小姐心情不好, 就跪在地上当狗的时候, 她更是这么想。

    可她什么也做不了,她被所有的仙城集体通缉了。格杀令上说她“罪大恶极, 罪无可恕, 人人皆可除之”。

    这意味着,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她的敌人, 任何一个人都有足够的理由动手杀了她, 不管他是良民还是贱民。

    她不能再冲动行事,必须极其小心才能瞒住身份。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没料到她天分非凡,居然能在半年内筑基,对她的描述依旧停留在练气十层。而作为一个奴仆,她也没有资格拥有自己的画像, 格杀令上的女人平凡得像是街边的任何一个人。

    她掌握住了这个机会, 谎称自己是某个小家族的偏支, 想在一个偏僻的小仙城里安顿下来。然而出乎预料的是, 租借洞府的人问她要身份令牌。

    “弄丢了。”七十二不知道身份令牌是什么, 随口撒谎。

    伙计的眼神立即变了, 又问:“那么路引呢?”

    她沉默了片刻,淡淡道:“你在怀疑我的身份。”

    “这位姑娘,没有身份也没有路引,鄙店无法租借洞府给你。”伙计语气冷淡。

    七M.BjZjNf.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章 前任遍仙界下页